2020年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1日在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祥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面融入“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着力提升队伍建设层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1人,提起公诉135人,卢某某、翟某某、梁某某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依法受到严惩。严格审查把关,做到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提高工作站位,涉黑案件检察长直接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副检察长牵头办,两级检察院检察长直接提审、深挖移送“保护伞”线索16件。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360人,提起公诉5189人。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赣榆区检察院对散布政治谣言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依法维护公共安全,海州区检察院对殴打行驶中公交车驾驶员案件,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办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犯罪案件3件,有力维护军队、军人的权益和形象。坚持既不放纵犯罪又不伤及无辜,连云区检察院对持刀自卫致人轻伤案件,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
——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批捕1014人、不起诉814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3519人,有效传递司法温度,减少社会对抗。坚持所有群众来信来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群众信访量同比下降20%,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信访量下降单位。赣榆区检察院探索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调解成功率100%,有效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和谐稳定,省检察院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等30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其中《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全市检察机关已推广这一做法。
——深入排查防范社会风险。结合办案及时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提交研判报告42篇,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0份,推动开展专项治理18次、制定规范性文件23份。灌云县检察院结合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推动省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灌南县检察院针对大货车通过运满满***PP违规承运危险废物问题,向江苏满运科技公司(占全国货运市场90%份额)发出检察建议,有力规范互联网货运市场。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在《连云港日报》开设“检察官说法”“连云港检察好故事”专栏。创作推出新媒体普法宣传作品21部,2部获中央政法委表彰,9部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获奖数全国市级检察院第一,10部入选“学习强国”平台。央视《今日说法》2019全国“两会”特别节目,专题报道了灌南县检察院精准办案保护海洋生态做法。连云区检察院3部普法动漫获中宣部创作资金补助,全国检察机关仅6部入选。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高质发展检察贡献度
——扎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市检察院研究制定16项工作措施,积极服务连云港自贸区“三大目标定位”建设。开发区检察院开设自贸区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恒瑞、康缘等企业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东海县、灌云县检察院主动对接连徐高铁、花果山国际机场等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连云区检察院在办理诈骗外商国际货运费用案件中,帮助外商快速挽回137万元损失,乌兹别克斯坦和韩国外商赠送锦旗,称赞法治营商环境好。
——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市检察院制定服务民营企业“五大实事项目”,与市工商联建立信息共享等六项协作机制。对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共不捕不诉46人,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连云区检察院建议对10名涉案小微企业主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并适用缓刑,使10家濒临倒闭企业“起死回生”。东海县检察院对某合作社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保障了175名社员合法权益。对涉及民营企业的19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进行检察监督,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部分驻苏民营企业界全国、省人大代表来连视察调研检察工作时,表示“眼前一亮、令人感动”。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提起公诉53人。海州区检察院办理的打着“区块链”幌子非法吸收资金3.2亿元的卢某某等人传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开发区检察院对全市首例“套路贷”案件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55人。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全国首例海警部门立案侦查的走私案件,对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守护民生福祉
——全心守护绿水青山。认真落实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部署,制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的意见》。牵头开展全省“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灌南县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全市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68人,提起公诉333人,提起公益诉讼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份。灌南县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海洋生态修复标准,办理了全省首例海洋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拆除非法小码头54个,推动连云港、盐城两市联合开展灌河水域综合整治执法行动。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山东临沭、莒南、岚山检察机关,成立全国首家省界生态监控指挥中心,建立苏鲁边界公益保护联动机制,有效破解边界环境治理难题。海州区检察院利用 “公益眼”平台,推动解决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获评全国检察应用案例20强。
——用心守卫公共利益。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01人,提起公益诉讼7件。灌云县检察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提起公益诉讼,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判令13名被告人支付赔偿金、在全国性媒体刊登警示公告和赔礼道歉,获法院判决支持。积极拓展公益保护范围,办理英烈保护、文物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55件。灌云县检察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使5座管理不善的烈士陵园和全国重点文物大伊山石棺墓得到有效保护。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市检察院办理的钱某强奸并杀害农村留守女童恶性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通过该案推动建立全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被市政府纳入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共不起诉170人,其中7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上大学。加强困境儿童保护,通过支持起诉帮助5名“事实孤儿”享受孤儿社会保障,帮助4名受父母严重侵害的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海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项目在江苏省志愿服务交流展示会上获金奖。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1名干警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 ,并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赣榆区检察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检察建议书被评为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优秀事件。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倾心助力脱贫攻坚。扎实做好挂钩帮扶工作,两级检察院派出扶贫干部5人,帮扶15个贫困村、487个贫困户,落实帮扶资金91.7万元,市检察院获评全市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灌云县检察院协助岗东村建立“党建+市场+基地+农户”脱贫模式,带动7名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为因案致贫刑事被害人雪中送炭,发放司法救助金144万元,救助129人,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持续关注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市检察院会同市相关部门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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