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18-2019年秋冬季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结合国家和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要求,为切实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18年10月底前确保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合格率达100%,建筑面积5000平米及以上建筑工地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控,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强化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12月1日-2019年2月15日,按照要求实施冬季“封土行动”。
二、工作要求
1、各施工工地需将现场情况与本方案相结合,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及记录作业台账。
2、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监督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实行视频监控,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
3、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场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围挡。堆放物高度高于围挡的,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4、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并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进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施工现场的道路、加工区,不得有积水、浮土、积土,裸露场地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外脚手架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渣土,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严禁抛掷、扬撒。
5、施工现场必须落实定时清扫洒水制度,配备洒水降尘设备,有专人负责。工地时时处处干净整洁。
6、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堆存时必须在堆场周边设置围档加防风抑尘网或防风抑尘网,并设置喷淋设施且用覆盖网(布)覆盖。风速5级以上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防尘网不得采用简易防晒网、低密目防尘网。
7、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粉煤灰等材料分类堆放,堆存时必须在堆场周边设置围档加防风抑尘网或防风抑尘网,并设置喷淋设施且用覆盖网(布)覆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规定要求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
8、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草、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9、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闭式外运。
10、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扬尘防治要求。
三、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负责编制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在办理工程报监手续时一并提交属地扬尘防治主管部门审查,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工作内容列入工程合同,并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按照工程进度按时足额拨付给施工企业。
2、落实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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