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在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文5617字)

莒县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
——在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1月12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县法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两个落实年”和“一强三名”奋斗目标,忠实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年内,共受理各类案件14723件(含旧存804件),审执结13934件,分别同比上升9.68%和10.15%,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84件。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市中院高益民院长、县委孟青书记对县法院工作作出批示肯定。《人民日报》、山东新闻联播、“齐鲁先锋”栏目进行专题报道。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靠前一步”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全力护航县域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新旧动能转换、“工业强县”、大项目建设等战略部署,运用司法手段为振兴工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年内审结合同纠纷案件3011件,涉案金额14亿元。主动参与事关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矛盾纠纷的处置工作,妥善审理3起涉古城施工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力促双方和解,让施工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投入古城建设。重庆鑫安水电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肖刚合同诈骗青峰岭水库管理处设备款一案,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耐心做被告人及其家属工作,最终追回被骗资金204万元,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费立志县长作出批示给予肯定。继续推进晨曦集团破产重整案,成立专班,协调解决针对晨曦的债务追索诉讼,积极帮助清收债权4000余万元。准确把握部分县域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慎用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司法手段牵线搭桥、和解共生,帮助80家企业渡过 “融资难”“担保链”难关。
    持续创优法治营商环境。围绕促进全县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安全交易、产权保护、诚实守信,出台了《关于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落实方案》,47条服务举措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服务全过程。全年审结商事案件4041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其中审结买卖、承揽等案件1093件,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审结土地租赁、建设工程施工、设备租赁等案件266件,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参与处理征收拆迁、棚改旧改、拆违拆临等案件147件,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和投产。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班子成员带队到县域重点企业调研,提供司法建议31条,为企业送上“温馨提示”。开设法官讲堂26场次,帮助完善重要合同163份,避免经济损失5100余万元。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服务全县金融安全的指导意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78件,结案标的额2.9亿元,维护了金融安全。靠前参与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50件,最大限度挽回信贷损失。成立金融执行团队,执结案件345件,清收不良贷款8696万元,推动金融环境持续向好。
    二、聚力法治莒县建设,“惩防一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重拳打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各类刑事案件992件1203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审结杨文革、郭忠政、盛友志等涉恶犯罪案件7件。其中,杨文革等团伙成员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涉及罪名12个、犯罪事实75起,涉案跨度20年,庭审历时四天,刑事判决书长达170页,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期,20名人大代表及群众现场旁听,黑恶势力得以严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严厉打击造谣生事、诬告陷害行为,张兴修网络诽谤国家公职人员案、刘文东诬告陷害政府工作人员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倡树了良好的社会风气。着眼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乡村,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案件11件17人,审结2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修复治理污染的环境。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6人。其中,省委巡视期间查办的邓兵、王凤山、张继生等贪腐案,均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危险驾驶案492件,有力惩治了醉驾行为。
    稳妥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9件,促进依法行政,化解官民矛盾。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3起案件顺利和解。审结全县首起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职能部门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及乡镇街道负责人旁听庭审128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9人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开展“打桩结网、多元解纷”工作,严格落实“庭所联动”“人民法庭全案全责制”,10处法庭诉前化解纠纷1200件,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原则,设立“五层分流调解网”,共委派、委托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员等调解案件1033件。深入社区、村庄、集市开展法治宣讲22次,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多元解纷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点”,在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司法”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倾力保障民生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审结民事案件7732件,?? 3858件调撤结案,调撤率达52.68%。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办结离婚、抚养、赡养、相邻关系等案件1645件,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案件1206件,过付赔偿款2.06亿元。审结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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