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文1257字)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公务用车配备及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用车范围

1.学院领导的公务用车。

2.重要领导及来宾接待用车。

3.学院重要工作或大型活动,接待上级领导、兄弟院校、来宾来访及礼仪接待公务用车。

4.其他紧急或特殊情况用车。

二、车辆管理

1.全院公务用车由学院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定期对车辆进行年审、保养、维修、办理保险手续等。

2.学院公务用车不准外借参与社会婚丧嫁娶、旅游、探亲访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4. 学院办公室本着从严把握、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范围。各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安排出车,减少公车长途行驶。

5 .车辆夜间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特殊情况,车辆夜间需要停放在其他地点,须经学院办公室主任批准,节、假日车辆集中统一停放,如节、假日确有工作任务,需要用车的应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

6.用车部门应按时填写《用车申请表》,车辆调度人员应做到派车指令及时、准确、完整。

7.任何人驾驶公车时违反交通和道路管理法所受到的罚款或处罚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经济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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