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目 录
1.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
扛牢党委政法委政治责任 推动构建权责统一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 1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打造“三位一体”司法责任落实闭环体系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3
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建立职权明确、权责统一、监管有力
司法责任体系 推动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5
4.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亓延军:深化执法责任体系和警务机制改革
全力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7
5.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坚持更严更实更硬标准构建明责履责问责体系不断提高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9
扛牢党委政法委政治责任 推动构建权责统一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商黎光
近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山西省委政法委坚决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把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作为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推动新型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落地的关键抓手统筹推进,打造明责、履责、考责、追责工作闭环,把政治责任、办案责任、监管责任落实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初步形成了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办案质效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
一、强化担责尽责,加强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组织领导
省委政法委强化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确保责任体系建设方向一致、步调协同、标准衔接。一是抓协同。牵头推动政法单位联合出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配套制度,与省纪委监委出台“协查”工作办法,建立办案责任与违纪违法责任分类处理机制。二是抓问题。结合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梳理个案问题和顽瘴痼疾背后权责不清、履责不力、考责不科学、追责不落地等短板,建立政法机关“三不”制度体系,牵头、督促政法各单位出台30多个内部监管制度、520余项明责追责措施。三是抓关键。强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政治建设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执法办案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政治督察常态化全覆盖,纠正政治建设不力、“三个效果”不统一等问题。
二、强化明责履责,夯实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基础
坚持强化责任心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规范履责、考责和履职保障。一是明晰权责边界。组织推动政法各单位理顺执法司法流程,探索开展司法警察履行司法制裁提请权试点,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辅警管理条例,全省监狱建立减假暂统一由监狱法制部门审核制度,制定执法司法明责履责近200项制度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严格考核考评。统筹指导政法单位健全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和信息化平台支撑,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开展履职情况督查、系统自查和违法违纪备案,对40余名办案不达标、违法办案的法官检察官退出
员额。三是强化履职保障。全国首家出台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实施办法,推动出台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受诬告陷害民警澄清正名、干警突发意外事件应急处置等实施细则。省直8家单位联合出台意见,明确法官检察官交流、退休、住房等8方面待遇政策。
三、强化追责问责,确保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实效
严格区分错案和办案瑕疵边界,严肃监管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实效。一是建立“五查(察)”联动体系。省委政法委制定政治督察和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案件评查、纪律作风督察“五查(察)”联动工作办法,推动省级政法单位健全完善政治督察、案件质量评查、警务督察等实施细则。开展公安机关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市党委政法委监督检查各级政法单位500余个,发现并督促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1200余个。二是建立错案责任查究衔接机制。2018年2月在省委政法委专设惩戒工作处, 作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省委政法委与省纪委监委建立了错案责任查究衔接机制,办案中对涉及错案责任认定或惩戒意见的,纪委监委及时向惩戒委员会提出,有明确审议结论后再行调查处置。目前,惩戒委员会已对21人提出惩戒意见,对不应承担错案责任的3名检察官作出不予惩戒意见。三是完善督责制度机制。针对违反“三个规定”等问题,加强执法监督、情况通报、案例公开、警示教育,确保记录、通报和追责落地;针对中央巡视、系统巡察中发现的政法机关突出问题,以信函提醒、专门督导、会议推动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做实“后半篇”文章。
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特别是郭声琨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拧紧执法司法责任链条,推动我省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打造“三位一体”司法责任落实闭环体系 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晓云
2020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以来,上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聚焦责任认定标准化、责任追究系统化、责任落实智能化,将权责清单、绩效考核、错案认定、法官惩戒、员额退出、适法统一等相关机制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努力打造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要素的司法责任体系。司法责任体系的不断健全,助推了法官办案积极性责任心的增强、司法办案质效的提升,2020年以来审限内结案率99.02%、一审服判息诉率92.46%、二审改判发回率7.5%,持续排名全国法院前列。
一、以权责行使规范化,推动责任认定标准化
针对各类人员、审判组织权责不明、权责不清等常见问题和权责行使的规范化需求,建立权责清单及其与考核管理融合应用机制,将权责清单作为责任认定的基本标准。一是制定《审判权责清单指引》,梳理正、负面清单共214项, 明晰权责行使边界标准,为各类审判权责主体依法履职和责任追究提供规范依据。二是细化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和重点监督“四类案件”的责任标准,将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作为院庭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压实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三是将梳理出的权责清单细化分解为5大类300多项考核标准,逐项嵌入上海法院的日常工作系统和考核管理体系,对应立审执全过程的权责行使及责任评估,使之成为司法人员的常态化行为评价依据。目前,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的司法责任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全市法院已初步实现了对各项审判权责行使及责任认定的自动化、可视化、规范化管理。
二、以权责考核精准化,推动责任追究系统化
针对责任追究制度分散、耦合性不强、配套性不足等问题,通过融合应用绩效考核、责任界定、责任追究、员额退出、适法统一等全链条机制,提升责任追究的系统集成能力和整体效能。一是制定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符合 司法职业特点的法官惩戒和员额退出制度,搭建责任追究制度框架,实现有权 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二是准确区分违法审判责任 和案件差错责任,严格规范改判发回及指令再审案件瑕疵责任评估标准,完善 原审法院审委会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瑕疵案件评估定责和备案机制,将瑕疵责 任纳入法官季度考核,与奖金分配、评优提任、惩戒退额等挂钩,推动形成分
类明晰、权重科学、导向鲜明的责任追究精细化工作体系。三是集成案件质效 评估指标,权重系数体系,“审判业务一体化支持平台”、类案办案要件指南 等适法统一约束配套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为依法纠错、责任评 定和追究提供统一标准和依据。截至目前,上海法院81个评估指标和933个权重 系数已覆盖全部案件和案由,全面应用于绩效考核、责任评估等工作。司法责任系统追究体系的建立,确保了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司法行为合法性规范性、司法裁判公正性高效性稳步提升。
三、以权责管理实时化,推动责任落实智能化
通过打造好用、管用、实用的全流程网上办案、法官业绩档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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