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 洛
2019年3月13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们召开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州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明确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实现县委全委会、全县“两会”和县政府全体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刚才,我们观看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警示教育片;县卫计委、人社局、吉迈镇、满掌乡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达贤奎同志就做好2019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了县纪委监察委对政府廉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会上还与县政府党组各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9年廉政责任书,希望大家严格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切实承担起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成绩,自觉查找不足,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加强财政监管,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大力建设法治政府,狠抓督查整改工作,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纪律规矩更加严明。我们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始终坚持严管干部、善待群众,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四风”。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实行履职报告制度,加强和改进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了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真正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资金监管更加严格。把财政资金监管作为从源头上、机制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部门财政预算考核,规范部门经费、项目资金拨付制度,推进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减少预算外资金追加,做到了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项目责任制,有序开展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整治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2018年,共完成13项涉及干部任期经济责任、项目工程、财务等方面的审计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整治“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取得新成效。
三是“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精准。县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工作,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着“严管厚爱”的原则,将问题前置,消灭在萌芽状态,既治病救人,又依法严肃执纪。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2人次,第二种形态2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0人次。
四是行政效能更加高效。狠抓干部纪律作风建设,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期办结。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部门职权事项由2017年的2900多项核减为1800多项;加强公共服务事项规范清理,编制完成《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部门28个,服务事项122项。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体责任尚未牢靠。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还没有完全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模糊、执行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二是制度“笼子”尚未扎紧。有的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单位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效能低下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思想防线尚未筑牢。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各项纪律执行不严格,在财经、人事和其他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和超支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干部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特点,甚至一些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建立转变作风的长效机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些都说明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二、突出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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