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在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冯晓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一个中心、五面大旗、三大保障” 工作部署,紧扣“绿色引领、品质检察、突出主业、争创一流”总体目标,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自身转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422人、提起公诉733人。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1件,追诉漏犯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做好裁判文书审查、典型案例指导、案件交叉检查等工作,提出刑事抗诉3件,其中1件已获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4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件。对基层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3人。对履职中发现的财产性判项执行、看守所同案犯混押、罪犯收监不及时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办结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4份,其中再审改判20件;办理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加强民事行政部门与刑检部门的配合协作,深挖毛某某等人虚假诉讼、敲诈勒索系列案中的虚假诉讼线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份。推进行政诉讼非诉执行监督,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8份,建议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决定中是否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等相关问题,推动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
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67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5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在办民事公益诉讼1件。立足区位特点,持续开展“守护海洋暨保护钱塘江”“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尹某某等3人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庭调解后,3名被告人自愿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并当庭缴纳。分析涉及林业部门的5起行政诉前公益诉讼案件,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水利局等多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公益诉讼工作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为美丽桐庐绿色崛起筑牢守护屏障。推动公益诉讼案后的生态修复工作,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启动行政诉前程序,督促增殖放流鱼苗70万余尾;依法办理省级重点项目施工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诉前案件,推动涉案地块补植复绿5300余平方米。
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各项制度,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4件。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7人,并做好案后帮教工作。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采取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监护干预等措施开展综合救助,向6名贫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落实强制报告和强制干预制度,第一时间介入章某某猥亵儿童案,邀请专业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商庇护措施,让幼小的被害人不再孤立无助。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加强与县监委协作配合,依法办理监委移送的王某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吕某某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积极探索司法工作人员14类罪名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成立工作小组,整合侦查力量,组建专门办案组,积极摸排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二、坚持用心履职,精准服务发展大局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扫黑除恶攻坚年”各项工作部署,县检察院坚持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严格落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限时办结机制,全年共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20人。在办案中,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诉前主导作用,推动构建检警协作大控方格局,县检察院参与侦查机关线索研判30余次,在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打击范围和尺度等方面形成共识,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案件,向县扫黑办移送线索33条,深入推进“破网打伞”。
助力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6件17人。依法办理了奋麦商城、红创金融、“京圆柚” “小诸葛”等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案,桐庐力天置业有限公司以开发老年公寓项目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周某某等3人虚增债务向被害人实施诈骗等“套路贷”案件。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做好涉案投资人损失登记核查、来访释法说理等工作,促进矛盾化解。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出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4条措施”,通过搭建工作机制、明确办案标准、加强联系沟通等举措,以检察担当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年共依法起诉涉企案件10件25人,准确区分经济纠纷和违法犯罪,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杜绝选择性、差异性司法。增进检企互动交流,与县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组织企业家参与涉企案件观摩庭活动,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主题开放日活动,提升检察办案参与度,架起检企互动“联心桥”。
推进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搭建便民服务窗口,运行检察服务中心,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首次举办“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宣传周活动,逐步构建来信、来访、电话、视频、网络“五位一体”的便民渠道。积极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5人次,100%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三、坚持创新引领,全力推进检察改革
着力提升改革效能。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各类案件150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人次。稳步落实内设机构改革部署,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优化整合人员机构,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促使检察工作“改革叠加再优化、职能转型再出发”。探索开展诉前会议制度试点,审查起诉阶段召开诉前会议24次,听取各方意见,解决认识分歧,促使认罪认罚,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树立少捕慎诉办案理念,依法不批准逮捕135人、不起诉118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认罪认罚案件368件469人,制度适用率达61.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2%,既提升刑事办案效率,又推动犯罪源头治理。丰富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工作举措,在分水检察室探索建立检察联络员工作机制,聘请乡镇检察联络员,参与刑事和解、提供公益损害线索;派员进驻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助力矛盾纠纷调解“最多跑一地”。
积极打造智慧检务。紧扣“平安桐庐”建设考核目标,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提质拓面工作,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实现网上协同办案949件。全面运行办案辅助、语音识别、远程视频等智慧检务系统,为事务性工作做减法、为办案质效做加法。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办案大数据分析,引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固强补弱。
四、坚持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铸就忠诚政治品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站稳政治立场,把好政治方向,遵守政治纪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用班子领学、干部自学等方式,组织干警学原著悟原理;举办“不忘初心”从检30周年检察荣誉颁发仪式,组织参观中共一大会址、周恩来浙西抗战讲话旧址,引导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课题调研,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带领干警补短板、抓落实,确保主题教育不偏不虚、不走过场。
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注重实务引领,延伸岗位练兵平台,大力推动检察教育实战化,组织干警到高校参加素能提升培训、参加青年辩论赛、党章X纪法规知识竞赛、“检察微课”评比等,全方位提升干警综合素养。支持鼓励干警开展实务调研,撰写的《当前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分析》获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
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压责任防四风反弹,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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