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桐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在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桐庐县人民法院院长 陆忠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9年新收各类案件11307件(不含旧存),办结11586件,同比分别下降17.16%和17.60%,收、结案实现六年来首次同比下降,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办案效率核心指标平均审理天数同比提速7.46天,办案质量核心指标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同比进步31.23%,各类指标持续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2019年确定为“思想建设年”,实施“思想提升工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质量要求、高水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五真五实谋跨越促崛起”作为总载体,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受理涉黑案件3件14人,涉恶案件5件27人,全部审结且无一改判,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依法判处重刑,重刑率46.34%,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案件首要分子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9年。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力求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对7名黑恶势力组织者、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运用追缴、责令退赔等手段依法处置涉案财产123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规范》,及时发现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5条。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及行业建议11条。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83件,同比上升10.02%,判处罪犯891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29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审结相关犯罪案件64件,保护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5件,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等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或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81.0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商事案件3014件,同比下降24.85%。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1件案件经审理认为不构成犯罪,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慎用拘留等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切实提高审判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商事案件办案速度同比提升8.35%,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要求落到实处。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300件,审结涉虚假诉讼、“套路贷”等刑事案件4件,予以罚款、拘留10人,公布“职业放贷人”3期133人次,会同税务部门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4例,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民间借贷收案1498件,同比下降39.95%,虚假诉讼案件查处数位列杭州地区首位。
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2016年底以来受理涉“一号公馆”“美凯西姆”等房地产破产案件9件,经过三年来的努力,“一号公馆”基本处理完毕,“美凯西姆”“翡翠城”等复工续建,“揽景园”“江南明月”等整体拍卖;受理涉“五星洁具”等工业企业破产案件17件,审结7件。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帮助3家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例如涉“巴比松”合并重整案实现引入优质投资4.38亿元,获评杭州法院破产审判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对无拯救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处置不良债务20亿元,盘活账面资金7亿元,盘活土地资源1000余亩、厂房5万余平米,安置职工120名,促进腾笼换鸟及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市场资源高效配置。
服务保障法治桐庐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以本县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38件,同比上升22.58%,审结30件;受理异地交叉管辖行政案件5件,审结3件。受理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74件,裁定准予执行68件。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坚持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深化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收案量在全市范围内继续保持低位运行。
服务保障美丽生态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件,追究刑事责任39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依法支持环保、拆违等行政执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拆除违法建筑等案件35件,除5件撤回申请外,全部准予强制执行。
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以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增强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建设,加强诉调对接,1个立案窗口、4个调解团队、1个速裁团队入驻中心,努力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有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1785件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审前,调解撤诉率58.59%,4412件案件适用简易和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全面落实《浙江法院诉讼服务规范》,深化立案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一年来网上立案3495件、跨域立案31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以“智慧诉讼服务”为牵引,切实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广“移动微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通过手机终端提交、送达诉讼材料2385份,通过线上解纷平台化解矛盾1371起,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贯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全县35个村(社区)挂牌成立“微法庭”,实现司法服务、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一次都不跑”。受理来信来访146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下,全力攻坚,执结案件15197件,执行到位金额18.75亿元,圆满通过第三方验收,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2019年以来,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办理执行案件5012件,执行到位金额5.62亿元。提升执行强制力,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强制执行“史上最严十三条”,查封、扣押款项9500余万元,强制拍卖房产、车辆等158例,公开曝光345人,限制高消费334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33人,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厉惩戒拒执违法行为,限制出入境253人,拘留279人,罚款19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3人。组织首次网络直播执行活动,累计200万网友在线观看。通过四年来的努力,“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2019年自动履行率50.64%,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执行收案同比下降22.25%。
强化民生保障。审结民事案件1460件,同比下降3.19%;执结涉民生案件308件,到位金额1100余万元。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扶养抚育等案件391件,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9名法官担任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针对交通事故纠纷逐年攀升、理赔繁琐问题,牵头14家在桐设立营业机构的保险公司及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13项问题达成会议纪要,一年来诉前调解109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同比下降28%,理赔用时提速25天。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司法改革全过程。全面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权责统一,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修订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办案效果持续向好,服判息诉率90.93%。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0309份,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937场。加强司法宣传,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法院”。
深入实施“五个工程”。树立大抓落实的工作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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