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 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营组发〔2019〕6号
各乡镇、各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9〕9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文化,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项抓起,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的解决,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打造以“办事不求人”为青冈特色的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真正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青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从2019年7月到2019年12月底,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初步形成青冈“办事不求人”品牌效应。在教育服务领域,实行“阳光转学、阳光择校、阳光分班”,大力惩治教师违规办班收费收红包等问题,实现上学“不求人”,办人民满意教育;在卫生医疗领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报销流程,重点打击医生收受红包等问题,实现看病“不求人”,办人民满意医院;在公安服务领域,围绕办户照、落户口、上车牌等事项,切实解决证件不办、拖延、退办等问题 ,实现办证“不求人”,打造人民满意公安机关。在税收服务领域,规范税收征缴行为,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现办税“不求人”,办人民满意税务机关。201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100个“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办事不求人”。
第二阶段:从2020年1月到2020年12月底,重点抓好生态环保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医疗保障等领域实现“办事不求人”。各乡镇、县直其他各部门也要全面推广试点单位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进一步叫响青冈“办事不求人”品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各行业部门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第三阶段:从2021年1月到2021年12月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法治青冈、诚信青冈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民法治、诚信、规则、契约意识显著增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三、主要任务
(一)直面问题,精准施策。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查摆梳理“办事求人”的深层次原因,敢于亮丑揭短,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税务局在2019年7月15日前制定“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各乡镇、县直其他各部门在2020年1月31前制定“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制定的《方案》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要有具体措施、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和人员密集场所向社会公开,并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简政放权,公开透明。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一次性告知单,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类清单以及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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