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以党建促审判调研报告(3700字)(全文3791字)

   
基层法院党建促审判调研报告
  法院党建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党建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领导在司法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企业改制,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凸显,案件数量呈“井喷式”爆发,大量的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向法院,导致人民法院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面对“三项重点工作”的全面部署,面对基层法院面临的诸多新情况,如何发挥好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作用,推进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审判工作的提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法院党建工作本是体现党的领导,保障党员法官先进性的重要旗帜,对于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现实中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因素致使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开展不够理想,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司法公正提高的影响不能起到明显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专门的机构编制与人员配备
  当前中级人民法院为了开展党建工作的需要组建了机关党委专门负责全院党建工作并组织、领导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开展。但基层法院并未设立专门的机构开展党建工作,主要是挂靠办公室或由政治处负责。而办公室和政治处在基层法院需要解决和开展的工作全然不止党建,党建工作也难以成为该部门的工作重心和主要任务,不利于党务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
  (二)缺乏合理清晰定位,工作目标不明确
  由于缺乏专门的机构,导致党建工作缺乏一个合理清晰地定位,工作主题不够清晰或工作目标不够明确。不少同志认为法院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在于审判、执行工作,党建工作有被边缘化或弱化的趋势与倾向。
  (三)缺乏资源导致工作瓶颈难以突破
  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难日益凸显且在短时间内难以从根本上扭转,法官尤其是高素质法官少。造成这一困境一方面是因为将法官等同于普通公务员实行行政化管理致使法官入口不畅,一方面是因为法官政治、经济待遇与繁重的案件压力之间的剪刀差过大致使人才流失严重。在这种背景下,基层法院不可能将大量、优秀的人才配备到党建部门,使得党建工作缺乏资源导致工作瓶颈难以突破。
  二、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抓班子、聚人心、带队伍、强素质等举措,使得法院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在我国,几乎每年都有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涉及到法学的许多专门领域。加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疑、难、新”案件不断增多,对法官处理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法官的知识结构及思维方式的变化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审判队伍中的大多数人,已习惯于用陈旧的知识经验来处理新问题,必然不同程度地影响案件的处理。
  二是少数党员法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一些党员不注意思想改造,混同于一般群众,不求上进,淡漠贡献和奉献;少数法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对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方面认识不到位,热情不高。
  三是审执队伍的服务意识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缺乏良好的司法作风。少数干警服务意识不强,存在特权思想,对群众及当事人淡漠;一些干警存在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引发当事人不满。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主动沟通,不能耐心释明,造成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误解。
  三、基层法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路径选择
  针对基层法院在党建、队建方面存在的上述不足和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和改善。而如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对基层法院来说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在当前新形势下,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干警队伍,就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人民法院就不可能完成好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任。下面就基层法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路径选择作简要探讨。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强化思想观念更新。基层法院要抓好党建工作,必须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既要坚持党委的正确领导,又要认识到法院队伍建设具有自身的独特方面。要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队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思想。
  二是强化党组自身建设。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良好形象”的奋斗目标,由班子成员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方式方法上,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要加强学习,通过学习型党组建设,带动全院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作风恳谈会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性地剖析党组领导班子存在的不足,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从而增强凝聚力,形成队伍合力。
  三是强化党组织基础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充实教育内容,以提高党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按照“基础工作扎实,工作程序规范,管理措施严密,服务意识端正,工作作风深入”的管理目标,不断创新和完善党组织管理机制。在狠抓制度落实,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内部运转协调,审执公正透明,院风廉洁高效”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开展创先争优,优化队伍工作作风
  队伍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必须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大力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党性修养和职业素养,让公正裁判融入社会价值体系。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争当勤学标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建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为载体,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不断刻苦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结合法院和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争当敬业模范。广泛开业务技能培训、比赛,通过开展庭审技能、调解技能、执行技能、书记员技能、法警技能、文书制作技能、工作服务保障技能练兵;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制作、书记员速录、规范执行、公文写作评比竞赛;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累计无发改案件法官、累计无上诉案件法官;评选优秀书记员、优秀法警、优秀裁判文书等方式,督促党员干警带头争创佳绩,全面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争当为民先锋。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持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将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主动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争当自律表率。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严于律己、奉公守法,模范遵守法律和有关廉洁规定,恪守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法官形象。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和谐卫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主动抵制歪风邪气,树立以身作则当表率的形象。
  (三)强化廉政教育,提高队伍廉政素质
  要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为切入点,从筑牢“三大工程”入手,狠抓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公正司法能力。
  一是筑牢思想教育工程,增强队伍公正廉洁司法修养。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队伍党性修养和职业素养,让公正裁判融入社会价值体系;强化效率意识教育,让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合法权益;强化廉洁品质教育,使法官保持思想纯洁、品行端正,始终做到秉公办案、廉洁司法,以司法良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二是筑牢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队伍公正廉洁司法能力。继续坚持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载体,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通过定期组织法官论坛、旁听庭审、案件点评等形式,提高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促进全员业务能力的提高。
  三是筑牢廉洁教育工程,树立队伍公正廉洁司法形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干警廉政档案、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强化制度落实、监督管理、惩防并举,主动把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书面汇报工作并征求意见,开展“千名代表旁听百案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和视察法院工作活动。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无缝隙、全方位监督。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仍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用党建来带动队建,才有可能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品德高尚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从而促进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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