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全面提升,结合推进“五城同创”、发展全域旅游等重点工作,根据盟委、行署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特制定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乌兰浩特市规划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商户和个人。
二、考核方式
“门前三包”考核采取平时监控、督查通报、月末测评、年终汇总的方式进行。考核指标的分解、监控、测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
三、考核程序
(一)每日进行“门前三包”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限时整改。
(二)不定期会同新闻媒体、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予以曝光。
(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带队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抽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四)利用商户微信群,实时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五)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验收评比,年末按比例纳入各单位(商户)考核总分数。
(六)年末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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