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局关于上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全文3624字)

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局关于上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司法局:
    为切实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古浪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古浪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任务风解表〉的通知》(古依法治县办发〔2019〕6号)精神,对我局对照任务风解表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于2018年2月2日印发了《古浪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县编办印发了《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古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整合住建、工商、环保、食药、水务等部门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设立了办公室、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园林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5个内设机构。核定人数34人(局机关22人),实有人员21人(局机关13人),聘用协管人员30(局机关19人)。
    县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乡镇综合执法所的通知》,在乡镇设立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机构,在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牌子,名称统一为“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XXX乡镇综合执法所”,各乡镇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履职开展工作。
    (二)权责事项划转情况。依据原有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的修正和此次权责清单的划转,我局按照文件精神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的修正和清理。本次清理处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权责清单事项共307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其中9项暂未划转移交),行政处罚292项,行政强制4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81部。其中本次移交权责事项235项,其中行政处罚234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2018年3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依照三定方案,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1项,其中9项因涉及市政园林绿化,因职能未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暂由建设局实施。承担行政审批事项2项,分别为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2019年5月,各级省级权责事项认领,2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更名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和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2018年“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了办事指南,规范办理流程,简化了办理要件、压缩了办结时限,委托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达到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2018年行政审批事项139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2019年77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
    (四)强化法制学习和培训。一是抓好宪法的学习,集中党员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宪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组织《宪法》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二是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对权责事项移交的307项权责事项以及所涉及的81部法律法规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法制理论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为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局整体执法的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对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以及“三项制度”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五)规范依法行政开展情况。一是注重执法公开。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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