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强党】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体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如何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是关系全局、长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总shu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和现实发展的选择民主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共同追求。面对现代社会的不平等、相互依赖、多元、复杂和全球化等事实,并不存在一种最充分认识民主理想的唯一路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民主政治模式。即使在同一政体中,也会存在不同的制度、安排和实践,以不同的方式方法实现民主的价值与目标,发挥民主的功能与作用。“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先后在根据地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在抗日民主政权中实行“三三制”原则,对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中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之相应地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创造,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新型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能够真实、广泛、持久地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最大范围的团结;它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避免政党对立带来的社会撕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符合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是创造性地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制度创新。这一制度体现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在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制度,是基层群众通过各种民主渠道和机制积极参与到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去,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安排与实践形式。这一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提高公民意识、民主素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体现。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伟大成就,最广泛地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它既是中国历史传承与文化传统的延续,又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它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安排;它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一个强大的执政党带来的“高效的国家能力”,与西方一些所谓民主国家政党间的“否决政治”带来的“软弱无力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以及“历史的终结者”的被终结,都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受到世界的关注和重新审视。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是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正确道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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