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黄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5月19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有效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案件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各项工作实现稳中有进工作目标。
一、牢记初心和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职责
2019年,县法院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计民生,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力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元至12月底,共受理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2117件(含旧存42件),相比同期增加481件,上升29.4%,结案2050件,结案率96.84%。
(一)运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11件(含旧存2件,再审1件),判决100件,结案率90.09%,判处被告人159人。依法惩治犯罪,严把案件质量关,深化量刑规范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强奸、盗窃、涉毒、涉黑以及妨害公务等严重刑事犯罪保持强势打压、铁腕惩治。对于轻微刑事犯罪或具有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罪,社会影响较小、悔罪态度较好、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落实被告人司法人权保障制度,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78人次,提供法律帮助。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原则,以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50余件,节约司法成本和资源,提升办案工作效率,达到服判息诉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对全县拟提拔任职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反馈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是否属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为组织用人提供准确信息。依法审理被告人高某、牛某诈骗100余人涉案标的500余万一案,给受害人挽回一定损失,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审结徐某某故意毁坏林木致生态环境资源受损刑事公益诉讼案件,打击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在隆坊中学公开审理被告人曹某某敲诈勒索一案,依法打击“校园贷”,引导师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以民商事审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受理民事案件1422件(旧存28件),审结1397件,未结25件,结案率达到98.24%以上,处理接待来信36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8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50余人次,发挥“矛盾纠纷屏障”作用,真正实现了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提前实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强化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障和服务的能力,加强与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各类功能区的联系,审理好涉及黄陵县建设、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参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为全县开展违建别墅清理提供法律支持。与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薪”行动,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拖欠工资。克服办案任务重等困难,集中1个月审结黄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张某某、姜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百余件案件,为金融部门催收贷款提供法律支撑,维护县域金融秩序稳定发展。在审理县房管局诉16户老干部房改案件中,针对老干部这一特殊群体,我院认真分析案情,精心研究安排解决方案,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对老干部进行法律、政策方面释明疏导,解开了老干部的心结,使案件得到圆满妥善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成果。执行案件立案580件(包含旧存12件),申请标的13593.86万元,结案545件,执结率93.97%,执行到位标的4202.66万元,标的到位率30.92%。共拘留欠款“老赖”12案1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9人,发布限高令239人。依法公开透明开展执行工作,丰富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执行老赖,确保当时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充分接受人大和各界公开监督,5月份接受县人大关于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专项调研,就人大指出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扎实进行整改,确保人大监督落实到位。在春节来临之际,开展“不让老赖回家过年”专项执行活动,对“老赖”动真碰硬,全力打击,出动警力210余人次,出动警车9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被执行人6人,真真正正不让老赖回家过年,通过专项活动开展,共兑现申请人执行款41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地方社会经济稳定
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法院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为抓手,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对2016年以来审结的所有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及信访等环节进行全面摸排,在立案、开庭环节询问诉讼参与人是否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全面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审查、甄别上级法院、市扫黑办、县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接受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4条,均按照程序办结移交县扫黑办。编写并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深入集市、学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及打击对象,展示专项斗争成果,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形成全社会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人人举报的局面。对非法高息放贷采用滋扰、辱骂、威胁、恐吓、殴打、剥夺自由等方式,向贷款人、担保人、介绍人索要高息债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井山虎、杨有有等十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依法判决,圆满完成延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件涉恶案件审理工作,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聚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对该件财产刑的执行以及涉黑涉恶类案件的“打财断血”召开联席会议,加大与税务、金融、银行、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相互协作,同步推进依法抓捕涉案人员并查清涉案财产,追缴涉黑涉恶财产,开展财产刑和从业禁止专项行动,分别给检察院、市场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对黑恶势力资产进行再核实、在清点,切实做到依法严惩到位、打伞破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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