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市域具有较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近年来,各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随着更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将承担更多艰巨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着力在完善治理格局、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手段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近年来,各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缺乏整体规划、协同性有待加强、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参与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对此,要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将社会治理置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健全市域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科学界定各部门之间权责边界,加强条块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务管好、管到位。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让各类主体有序参与治理实践,就市域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多层协商,以增进共识、增强合力。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群众参与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搭建群众参与治理的线上线下平台,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让群众在参与中增强认同感、提升获得感。 创新治理方式。近年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作用,在改进和创新治理方式方法上形成不少特色做法,市域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要继续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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