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措施及成效(全文3324字)

滁州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措施及成效
2019年10月18日

    近年来,滁州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进一步提升债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财政投入,加大资金监管,切实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服务滁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府债务管理的路径和方法,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一、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主要举措
    (一)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成立滁州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滁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债务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出台《滁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文件,强化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防范债务风险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并举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市县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一是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较财政部规定的截至置换时间提前近2个月,2015-2018年全市共发行置换债券275亿元。二是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015-2019年9月底全市共发行新增债券资金258亿元,重点保障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和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全市37个重点项目纳入财政部 PPP项目库,总投资471.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327.2亿元,其中滁州高教科创城 PPP项目获评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同时严禁利用PPP、政府出资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强化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完成隐性债务清理和认定。制定我市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委省政府。近两年,市县政府通过年度预算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隐性债务规模呈逐年下降趋势,2019年8月底隐性债务余额较2018年8月底下降6.8%。目前,市县政府正按照各自制定的化债方案,有序推进2019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文件,压实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强化隐性债务监管。同时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常抓不懈,定期评估各地区隐性债务风险状况。
    (四)加强属地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风险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目标考核。市县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政府举债不得突破省批准的限额。定期评估县(市、区)隐性债务风险状况,严格考核问责,强化政府违规举债追责问责机制。将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债务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债务坚持日常监管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督查督办。
(五)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债务公开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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