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入党流程培训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版)编写
适用于党支部培训、党员汇报
目录
第一章 申请入党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入党流程
01、递交入党申请书→02、党组织派人谈话→
0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04、上级党委备案→05、指定培养联系人→06、培养考察教育→
07、确定发展对象→08、报上级党委备案→09、确定入党介绍人→10、进行政治审查→11、开展集中培训→
12、支部委员会审查→13、上级党委预审→14、填写入党志愿书→15、支部大会讨论→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17、上级党委审批→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20、入党宣誓→21、继续教育考察→22、提出转正申请→23、支部大会讨论→24、上级党委审批→25、材料归档
第一章 申请入党
01、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02、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0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决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04、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05、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一至两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06、培养考察教育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07、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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