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筑坦途 全面奔小康(两会热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力促进了国家的改革发展、社会的和谐有序、司法的公平正义,群众享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根基越来越牢固。
随着全国两会的召开,代表委员再次聚焦“法治”,畅谈我国法治建设的喜人成就,探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良方益策。
科学
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引领改革发展 规范社会生活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公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都受其约束和保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柱。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到民法典正式提交本次全国人代会审议,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的编纂,一直牵动着每个人的心。
2019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或修订出台了证券法、疫苗管理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及时、务实、权威、管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委员说,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或修订的一系列法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正在推进的脱贫攻坚是一项浩大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地在立法保障脱贫攻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代表介绍,四川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并形成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项监督的“组合拳”,“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都必须有法可依,才能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精准有序,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检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研究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同时,地方立法要结合地方特色,在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国家法律制度的配套、补充、探索作用。”刘作明说。
吕红兵委员说:“如何进一步创新公众参与形式,让立法工作更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群众所急所盼所需?改革进入深水区,法律如何更加主动地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发挥引领性和规范性作用?这些都是提高立法质量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严格
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社会和谐有序 百姓安居乐业
全面小康离不开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这对严格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不断净化社会环境;“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保护生态环境……通过严格执法,让社会更加和谐有序,百姓更加安居乐业。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宗胜代表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例,讲述我国严格执法方面的进步。他说:“不少地方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中心或者联席工作机制,加强工资支付的监察执法,并且建立‘黑名单’制度,从健全诚信体系、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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