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
操作手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操作手册,适用范围是市县机关事业单位。
一、支部建设标准化
1.组织设置。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原则上设立党总支,100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
2.班子配备。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基层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
3.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计划,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探索发展党员“两审”制,即党组织审,纪检、公安、法院、卫计等部门联合审,防止“带病入党”。
4.队伍建设。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
5.经费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开展重大活动时,专项经费拨付及时到位。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6.“三会一课”。年初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支部党员公布,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情况。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创新党课方式,开设党性教育、时政讨论、综合素养、作风建设、典型宣讲等精品课程,突出党课的政治性和针对性;推广“微党课”,“10分钟小故事”讲身边人、身边事、身边理,以小见大,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记录准确、真实、完整。
7.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以上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8.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体检”,对党员进行党性点评,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9.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主题活动,达到纯洁思想、锤炼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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