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台乡自然灾害房屋受损重建或整修实施方案
?2020年06月15日
为有效应对暴雨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充分调动群众灾后生产自救积极性,减轻因灾致贫风险,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因暴雨等自然灾害所致的有人居住的农村居民唯一住宅,须经各村指挥所、村支两委入户核实,并公示无异议。
二、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一)房屋主体受损。由各村指挥所、村支两委查实灾害情况报乡政府审核。
1.经核实,因地质灾害确实需要永久避让搬迁的,采取异地新建或购买安全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难题,若地灾点属于已录入地灾监测信息系统内的,补助标准按照《巫溪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金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巫溪规资文〔2020〕112号)文件执行;不在地灾监测系统内的补助标准参照现有D级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但原则上不同时享受,贫困户可使用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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