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在全省河长制工作暨“四乱”问题整治常态化规范化推进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0-04-17
4月14日下午,在全省河长制工作暨“四乱”问题整治常态化规范化推进会议上,市水务局作了交流发言。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履职尽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将“河长制”列入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题审议。市总河长(市委书记、市长)和市副总河长亲力亲为,带头认河、巡河、护河、治河,多次深入沁河、丹河实地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其他市级河长、县级河长认真巡河、督察指导工作;乡、村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2019年全市四级河长累计巡河54337人次,使用***pp巡河率达134%,走在全省前列。
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市河长办、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排查“四乱”问题234处,整改233处,完成率99%;检察部门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1件,涉水违法违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携手“清四乱”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市河长办、市水务局联合出台《建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清四乱”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了水污染整治行动,河流水质有了明显好转。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多次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既起到了宣传、整治、震慑作用,又大大推进了河道清理,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更清了、岸更绿了、景更美了。
二、深化改革,创新模式,健全制度
一年来,我们以《晋城市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方案》为抓手,强力推进12项重点改革任务,助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
(一)建立“三种模式”,优化组织管理。
一是构建河道管理新模式。建立“河长+河长助理+巡河员”的工作新机制,明确了河长职责、配备了河长助理,制定了《晋城市巡河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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