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01月10日
2019年,我局自组建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逐步理顺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力求为全县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建立三级服务保障体系
2019年1月,崇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并开展工作。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要求,我县将原巴山派出所办公楼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场所,上半年,我局完成办公楼整修,保障工作需要。5月,成立崇仁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中心,配置人员并且工作正常开展。针对我县农村村居多、人员分散的现况,在全县15个(乡)镇、168个村(社区)均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并配置专门工作人员,便于为退役军人更好提供各项服务。2019年,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程新飞为组长的县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并逐步落实“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打通了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大力推进优抚政策落实
自单位组建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优抚数据做了梳理审查,核对各类优抚资金发放情况,特别是针对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优抚资格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到县武装部、人社局、民政局等地查阅档案、核实资料,确保数据准确。一是及时、足额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时对抚恤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并适时进行补发,使我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和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2019年,我县为701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828.98万元,为657名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154.15万元,为15名烈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6.52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逐步完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加大对困难优抚对象临时补助力度,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着力推进移交安置及相关业务工作
一是协调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9年我县共接受待安置退役士兵3人,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安置计划安置到事业单位,目前3人已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并已上好编正式到单位上班。二是牵头做好保险接续工作。经过前期摸底,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需要的专班工作地点、网络、设备到位,落实《抚州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抚退役军人字〔2019〕12号)文件,社保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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