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村换届相关工作方案合集9篇(乡镇)(全文37230字)

2021年乡村换届工作方案相关材料
1.2021年干洲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未来五年工作指引 2
2.巴东县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11
3.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0
4.孤堆回族乡换届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8
5.洪阳镇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41
6.桃花仑街道赫山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54
7.云州区许堡乡扎实做好农村换届准备工作 60
8.中共汉源县乌斯河镇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63
9.中共山湾子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68

2021年干洲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未来五年工作指引
2021年07月26日

    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确保全县“十四五”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奉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及未来五年工作指引的通知》(奉新农发〔2021〕1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全镇新农村建设及未来五年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shu记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坚持建设“五个奉新”的发展理念,围绕宜居宜业,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等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推动新农村建设走深走实,努力建设一批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新时代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五美”乡村。
    (二)总体目标(2021-2025年)
    村庄整治建设方面:围绕“四建三治一管护”,每年选择一批村庄开展整治建设,到2025年,全镇基本完成宜居不迁并村组的整治建设,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部分村庄实现提档升级并成为美丽村庄。
    整洁庭院整治方面:围绕“两清两整一美化”,力争通过五年的整治,全镇农村农户庭院普遍达到“整洁庭院”水平;全镇美丽村庄的农户庭院一半以上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美丽宜居创建方面:围绕“八带头”,按照美丽宜居试点建设标准,创建一批全域美丽村庄(庭院),到2025年,全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分别达到全镇总数的30%、20%以上。
    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方面:围绕村庄环境管护“六化”,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搭建“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到2025年,全镇95%的村庄纳入平台监管。
    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方面:围绕“五优”标准,每年选择部分村庄试点,建设美丽宜居、产业兴旺的联动发展民宿集群示范村庄。
    二、2021年目标任务
    (一)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2021年完成省级下达的3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和12个县级新农村建设自建点的整治建设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2.重点工作。做好村庄“四建三治一管护”等内容提升。
    建设设施:重点抓好“村内道路、户厕、供水、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
    治理环境:重点抓好村庄“排水沟渠、河塘、搭靠三房(违章房、危旧房、废弃空心房)”等方面“脏乱差”环境治理,支持群众绿化环境、序化杆线,促进村庄美丽生态安全有序。
    健全管护: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群众广泛参与、长期实用管用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模式,推动村庄处处美长久美。
    3.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选点定点。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布点建设推进新要求,各地根据所辖乡镇村庄整治建设进程,指导从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迫切需求出发,科学选择村点。村庄整治建设任务差距较大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自身财力状况,积极自我加压,在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自建力度。
    二要严格规范推进。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聚焦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宜居村庄开展整治,不搞刮风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持足够历史耐心,不违背农民意愿、不强迫农民上楼;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坚持“四先四后”(先申报后审批、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付款),防止村组盲目举债,确保建设规范、高质高效;实行一季一报、一村一档、公开透明,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要分类整治建设。依据村庄规划,尊重农民意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村制宜确定整治内容,不得脱离实际、大拆大建,不得破坏村庄特色风貌。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基本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地方,侧重提档升级,补齐影响农民生活品质、制约村庄发展的短板,彰显村庄独特韵味;尚未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地方,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突出问题,体现民生工程的普惠性、基础性。
    四要统筹兼顾实施。坚持新农村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优先安排红色名村。统筹抓好历史名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村以及脱贫村、纳入乡村统计范围的农垦场所村庄整治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特色民居、文化遗址、古树名木,积极争创旅游乡村、森林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文明乡村。
    (二)实施农户“整洁庭院”整治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组织农户开展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建设整洁庭院乃至美丽庭院,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2.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农户庭院环境“两清两整一美化”。
    “两清”:清除废品。全面清除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污水、杂草、枯枝、废弃物,努力做到清爽干净舒畅。清扫卫生。定期细致清扫室内和庭院内外,消除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努力做到清洁卫生舒适。
    “两整”:整治“六乱”。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胡乱涂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努力做到井然有序。整齐摆放。整理前庭后院、房前屋后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资器材,努力做到整齐规范。
    “一美化”:美化环境。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培育一批美丽庭院。
    3.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整治。紧密结合村庄整治建设、村庄清洁行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
    二要重点先行。全镇美丽村庄和年度整治建设村组要发挥带头作用,利用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整治建设契机,引导农户率先开展。
    三要广泛发动。组织干部深入村组、深入群众,通过宣传表彰、说服教育、示范带动、红黑评比、奖惩帮扶、志愿服务等支持措施,激励农户主动开展。
    四要干部带头。建立“党建+整洁庭院整治”工作机制,发挥村组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其他村组干部、公职人员亲属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率先整治,带动普通农户开展。
    五要强化协同。联合妇联、宣传、教育等部门,动员广大妇女,发动农村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和监督整洁庭院整治,充分展现美丽家园建设的巾帼作为和儿童力量。
    三、工作保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新农村建设全面高质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行动。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要把新农村建设“五大专项提升行动”作为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民生工程。主要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摆到突出位置,行动上要真金白银投入,切实做到真问真抓。二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要把“五大专项提升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和年度新农村建设评优评先指标体系,考评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挂钩。三要主动履职保投入。各地要担当作为,积极对接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投入落实、衔接协调、部署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通过调度调研、明查暗访、评比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管,保障质量,让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二)继续强化投入保障。一要优先安排财政配套资金。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参照以往做法,足额安排本级村庄整治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专项配套资金,确保每个省级村点整治建设补助不少于30万元;自建村点每个村点除市安排6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外,县级财政足额配套24万元;每个行政村长效管护配套资金平均不少于5万元。二要实行差异化奖补政策。为提高新农村建设的覆盖率,今年县委、县政府实行差异化奖补政策。新增的差异化建设村点,县级财政每个点安排30万元进行差异化奖补,认真组织考核,严格实行奖罚。三要充分集聚社会力量参与。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结合其他惠农重点工作,统筹整合资源,鼓励金融、社会和工商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重视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并有效发挥新乡贤热心家乡建设作用,拓宽资金来源,共建美好家园。四要激发村庄内生动力。坚持产村融合发展,深化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努力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增强村集体和村民群众建设投入能力。五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和《江西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农〔2017〕34号)的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尽快重新修订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实施细则,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坚持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精准开展工作指导。一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申报审批、建设施工、验收评估、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新农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大日常督促。围绕项目建设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等方面,通过定期调度报告、随机暗访调研、适时评估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促,及时纠偏问题。三要重视业务培训。今年是县乡村换届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地要结合新阶段任务,围绕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要求,针对乡村新农村建设干部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升新农村建设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四)大力发动群众参与。一要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立足民生发展,倾听群众心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超越发展阶段、过度超前建设。二要搭建群众参与平台。按照以“一约两会”带动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思路,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理事会工作效能、提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运行效果,为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搭建多种平台。三要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介,加大对“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展示新农村建设最新成效,大力报道各乡镇、村组在推进过程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注重挖掘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不断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宜居美丽奉新乡村的工作格局。

巴东县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设立五年过渡期的第一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集中资源开展脱贫攻坚,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完善稳定脱贫“331”工作体系,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帮扶。结合农户主动申报情况,“尖刀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走访排查,乡镇及时进行集中研判,行业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对监测发现的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由“尖刀班”对其按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确定“尖刀班”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精准帮扶脱贫。(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将集中安置点纳入基层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县25个200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置管理中心或服务站,做到“五有”,即有专班专人、有管理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来源。集中安置点道路、供电、自来水、垃圾污水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根据需要建设卫生室、红白喜事专用场地、公墓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34个50户以上安置点扶贫车间(扶贫工厂)建设全覆盖。利用扶贫车间、产业基地、旅游景区、公益性岗位、点对点服务等方式,加大小型安置点及分散安置户发展种养业和组织务工的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稳定脱贫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农村低保向以农业生产或务工收入为主的家庭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和高龄老人等重点对象倾斜,向主要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养活多个家庭成员的家庭倾斜。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农村低保家庭应及时退出,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应及时纳入,加大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临时救助力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4.强化扶贫产业基地后续管护。完善产业后续管护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群众及时开展产业基地管护。开展乡镇领导到田块、农业技术人员到田块、“尖刀班”到田块、市场主体到田块、产业后续管护大比武活动的后续管护。对品种不适合的小水果、土壤偏碱不适宜种植茶叶的地块,及时改种、补种。新发展产业要引进良种,外引的品种要先试验再推广,不得盲目大面积发展。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配齐配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落实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机制。加强农村道路、饮水、小型水利、消防、公厕、环卫、文体等公益设施管护,全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村民自主管护机制。设置一批基础设施管护公益岗位,细化管护责任,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优先安排本村返贫致贫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强化驻村帮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将精准扶贫“尖刀班”转化为乡村振兴“尖刀班”,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乡村振兴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脱贫村,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由省、州、县直单位驻村帮扶,派驻不少于3人的工作队;帮扶两个村以上的县直单位,对其中帮扶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脱贫村,至少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只负责帮扶一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县直单位,派驻不少于2人的工作队;其余村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至少保证每个村有1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基础上派驻工作队。县直单位驻村个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合理确定。县直单位派驻的工作队由乡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长兼任驻村第一书记、“尖刀班”班长,队员实行新老搭配、逐步轮换,每名队员驻村年限不低于2年。各单位新招录人员必须驻村,幼儿园、小学、初中和乡镇卫生院不再安排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继续实行“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按照脱贫攻坚期驻村工作队员保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各项待遇。“尖刀班”要继续通过入户走访、组织群众座谈、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
    7.高标准建设乡村振兴重点村。统筹于县域经济全局,依靠城镇化,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思路,走“片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之路,持续抓好牛洞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高标准建设江家村、朱砂土(茶庵寺)片区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强力推进36个县级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力争用五年时间,把州级示范村、县级重点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风文明引领村、基层治理样板村、富裕富足幸福村”。要按照“杭州标准、恩施特色、多规合一”要求,围绕“一年启动、两年见效、五年建成、辐射周边”目标,编制州级示范村和县级重点村乡村振兴规划。规划要立足重点村,辐射带动周边村;要对宅基地、强弱电线路、公墓、交通干线等设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明确村庄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建筑风貌管控、乡土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任务。规划要反复听取群众意见、踏勘现场、开展讨论,谋准建实项目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升级乡村产业
    8.全面提升主导产业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长江清江柑橘示范绿色岸线、巴野线和巫峡口茶叶示范绿色廊道、高山道地药材药业绿色山顶的“一岸线一廊道一山顶”产业格局。大力推进郡贡茶、特色柑橘、中药材和畜牧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建设。建立茶叶、柑橘、药材、畜牧四条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供销、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的格局。加大茶叶、柑橘、药材、蔬菜等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管理力度,提升产品品质。持续提升“三品一标”建设水平,培育和引进特色产业优良品种,打造巴东郡贡茶、巴东椪柑、巴东玄参等知名品牌。提升“茶叶、柑橘、药材、畜牧、蔬菜、烟叶、粮食、中蜂”产业化水平。继续执行产业以奖代补政策,扶持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9.继续实施“一村一品+”行动。立足茶叶、柑橘、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础,发挥政策、项目、科技、文化等优势,紧盯市场,优化布局,着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企业流转土地带动发展,推动形成村级高质量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大力发展生猪、家禽等家庭养殖业,实现“养满养足”,全力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10.加快配套完善产业基础设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破坏耕地行为。加强耕地修复改良,建设高标准农田4.04万亩、节水灌溉0.5万亩,实现旱涝保收。根据需求在主导产业基地配套建设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清洗、分选、切片、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气调库、冷藏库、储藏窖等仓储设施。重点完善官渡口神农新区农产品交易中心、溪丘湾茶叶交易中心、野三关中药材交易中心基础设施。以县城和乡集镇为中心,配套建设产品深加工、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全面推进融合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乡村旅游模块化、区域化体系,注重片区开发,优化全域乡村产业总体空间布局。重点打造“野三关花海、绿葱坡滑雪场+中药材观光园”、“巴野路、茶店驿站+巴东郡贡茶体验馆”等特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长江三峡(巴东)纤夫文化旅游节、绿葱坡冰雪旅游节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地域旅游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举办牛洞坪油菜花节等特色乡村游活动,不断推进巴东康养民宿业、休闲旅游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融合发展模式,有效对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引导城镇居民下乡消费。利用互联网优势,发挥农村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作用,运用 “三专一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方式,畅通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保护乡村生态
    1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自2013年以来改建的农村户厕问题,边排查边整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垃圾分、清、收、运等长效机制。出台《巴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12个农村聚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开展村庄“四旁”、庭院植树、种草、栽花活动,引导农户畜禽圈养,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扫干净、摆整齐,打造“绿树成荫、四季有花、春秋有别、韵味十足”的美丽庭院。(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3.推行乡村工程建设生态化。严格乡村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道路、桥梁、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实施复绿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乡村建设尽量就地取材,弃土弃渣规范处置。建设风格与周边生态景观相协调,防止照抄照搬城市元素、硬质铺装过度、景观建设多余,避免损害乡村气质,破坏乡村生态和风貌。河道治理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混凝土成分,实施植被护坡护堤。(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4.从严保护农村生态资源。严格管控农业化学品使用,继续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行配方施肥、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还田、轮作休耕等措施,继续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加强农膜、秧盘、遮阳网、果蔬套袋、农药袋(瓶)、化肥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无害化处置。实施总量减排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大力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面实施林长制,加强古树名木和天然林保护,对80年以上的大树实行挂牌保护,严厉打击猎杀、捕捉、驯养、贩卖和烹食野生动物行为。严格落实长江、清江流域“十年禁渔”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改善民生福祉
    1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快速推进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杨柳池至金果坪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266公里“油返砂”,提档升级41公里通畅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2座。实施集中居住10户以上村民小组硬化路补短板工程,试点推进入户路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围绕巴野公路、县城至溪丘湾乡等重点农村客运班线,创建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实施51个农村电网改造单项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38.211千米、低压线路38.5千米、变压器39台5330千伏安,全面消除农村“薄弱电”和“低电压”。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新出现的危房及时改造,做到“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国网巴东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16.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除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以外,适龄学生不得失学辍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实农村医疗保障待遇。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施乡村振兴“光明行”行动,推进“童伴妈妈”、农村养老互助中心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信息管理无盲点,儿童主任、督导员配备全覆盖,加强重病重残患者、高龄独居老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的探访和照护。(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17.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及改扩建50个村级阵地,打造10个“红色驿站”,改善9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行“县乡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将社保卡和社保待遇申领、养老金领取、生活缴费、户籍办理等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权限向基层延伸,实行网上办、上门办、马上办、全程代办。结合乡镇行政体制改革,采取“公益性岗位+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的方式,分层推进乡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乡镇实践所建设实现全覆盖,村实践站覆盖率达到90%;实践所每个月、实践站每半月开展1次文明实践活动,在职党员人均每年参与志愿服务5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推进县文化馆、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数字化建设,建立12个乡镇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持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农家,提高农民文化素养;经常性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各乡镇、村(社区)自办、自创“乡村春晚”等文艺展演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提升乡村风貌
    18.整治农村建房乱象。坚持规划先行,严格“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用地建房过程管理,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推行依山就势建房,严禁占用成片耕地、侵占河道蓝线、紧邻河边沟边、侵占公路控制线和规划区域外建房。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突出传统建筑特色和民居建筑风格,由县住建局提供具有乡村特色、满足农村使用功能、不同梯次造价的农房设计图纸,无偿提供农民选择使用,由乡镇和“尖刀班”负责督促农民严格按图施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整治标牌乱立、杆线乱设。按照清除废弃的、统筹必须的、规范现有的、控制新建的思路,治理农村各类标牌乱立和强弱电线“蜘蛛网”问题。坚持非必要不设立标牌,必须设立的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杜绝形式主义标牌、破坏生态标牌、垃圾广告标牌等。规范高压、低压、弱电线路杆线设置,最大限度实行杆线公用,消除乡村视觉污染,确保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培育文明乡风
    20.推动移风易俗。实施乡风文明三年建设行动,到2022年建成15个乡风文明试点村。深入开展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形成良好民风家风。持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加大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诚信活动周、学雷锋活动日等诚信主题活动,推进“信用巴东”建设。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推行道德评议、红黑榜曝光等机制,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持续开展活人墓、大碑大墓专项治理,采取分村单建和多村联建方式,大力推动村级公墓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祭扫。开展“科普乡村行”活动,引导农民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向农村渗透。(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各乡镇党委政府)
    21.推进文化保护与传承。统计调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巴文化遗迹等文化遗产情况,明确保护责任。加强对水布垭镇围龙坝、东瀼口镇牛洞坪等传统村落,清太坪镇蓝家大院、野三关镇杨家老屋等古建筑,金果坪乡红三军旧址、溪丘湾乡万仙洞等红色遗址文化保护。加强巴东堂戏、峡江纤夫号子、撒叶尔嗬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深化乡村治理
    22.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深入开展 “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五村建设,探索建立红旗型、标准型、后进型“三型”党支部分类管理模式。抓好2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深化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抓好乡村两级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继续执行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按照村主职干部年报酬70%的比例落实村副职干部待遇。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持续擦亮乡镇党校名片,选派优秀党支部书记异地跟班学习,常态化开展“村书记论坛”,建立农村党员分类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全面推行“214”村级民主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开展重难点村“点穴式”巡察,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对红白理事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引导。简化村规民约,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稳妥开展村(居)建制调整,对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进行建制调整,不搞“一刀切”,不损害群众利益。稳慎推进城郊村、城镇中心村“村改居”,妥善处理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大力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用好中央、省、州扶持资金,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运营、服务创收等方式,大力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出台《巴东县农村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监督管理和权益分配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承接除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以外的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化解村级债务,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甄别、逐步化解”工作思路,逐村制定债务化解方案。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级债务实现清零,严禁新增村级债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培养乡村人才
    24.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建强以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驻村(社区)工作队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为补充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发展党员,每村(社区)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政府)
    25.加强乡村创业人才培养。围绕乡村产业,分类持续开展龙头企业家、创业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电商等人才培训,县级培训每村不低于5人,乡镇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举办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遴选支持一批“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在外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返乡创业服务、做好返乡企业用工服务、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在外人才返乡创办实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6.加强乡村科技人才培养。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1300人,常态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000人次以上,选派12名科技特派员。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咨询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技术骨干中公开招募6名特聘农技员。继续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选派优秀青年农民接受脱产大专学历教育,毕业后按程序吸纳为村干部(后备干部),并担任本村产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本村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十、强化乡村振兴保障
    27.统筹县域经济发展。将乡村振兴统筹于县域经济发展全局,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一体推进。以小城市标准提升建设县城和中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聚焦茶叶、柑橘、药材、畜牧等主导产业,建成从头到尾比较完善的全产业链。
    28.建立工作推进体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成立县乡乡村振兴指挥部,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与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指挥部两月一调度,乡镇一月一调度。延续脱贫攻坚期内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决策机制,对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29.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对申报成功的州级示范村和县级示范村,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达到政策标准30%以上;加大财政统筹整合力度,对乡村振兴重点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村分类倾斜。强化用地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大力推动废弃房屋拆除和土地复垦,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收益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强化金融保障,落实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土地经营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代偿纳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范围;过渡期内创业担保贷款向乡、村两级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回乡创业者等对象;建立完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对接支持的常态化“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制度;持续针对茶叶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等开展政银企对接和金融服务,安排银行机构跟进服务扶贫车间融资需求。构建更加系统规范有效的主导农产品保险制度体系。
    30.加强督导考核。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的要求,对乡镇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和驻村帮扶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乡村振兴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范围。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具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实绩考核结果差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约谈。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做好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9月上旬全面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二、选配要求
    1、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我村实际,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3人,村党组织委员会3人,村民委员会一 3人组成。
    2、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要比上届明显提高。
    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正职比例要有适当提高。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凡新提名的,原则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继续提名的,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任期内已达到养老保险到龄退休的,原则上要求办理退职手续。
    3、严格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办好事实事,懂经济、会管理,有创新精神,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村“两委”班子。
    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②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③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自觉维护团结和稳定;④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积极履行应尽义务;⑤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善于运用民主、示范、服务的办法做群众工作,乐于为群众办事,群众威信比较高;⑥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候选人: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与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的;②搞宗族派性、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③严重违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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