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全文506字)

市政府关于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9〕30号
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调整的函》(吴城街〔2019〕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城南街道区域内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调整。
    一、道路地名命名
(一)将位于茅柴港(河道,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下同)南,东起住宅区(地处枫津路东侧、茅柴港南侧,未命名)主出入口、西至枫津路的道路命名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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