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汇报材料
自桂林市启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象山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就我区创城领导机构成立及运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创城指挥部
(一)全面实行“一把手”工程。年初,“两办”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象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象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象办通〔2018〕24号),明确了由区委书记唐小忠、区长蒋永刚任组长,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组、交通秩序整治组、城市管理组、市民素质提升组、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组、督查约谈组,每个小组都由四家班子领导担任组长。9月份,按照《关于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充实成员的通知》(市委〔 2018〕149号)以及《关于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责任分工的通知》(市创城〔2018〕1号)精神,及时完善区创城领导机构,成立创城指挥部,区委书记唐小忠、区长蒋永刚任指挥长,全区自上而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城办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创建工作局面。
(二)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为提高各责任单位联动协作效率,从区城管局、一乡三办等单位抽调精兵强将,面向社会招聘了8名创城专职人员,与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的同志组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6个小组,分别是:办公室内勤组、网报材料组、宣传组、巡查组和“金点子”办理组,采用“横向相互配合,纵向相互补充”的工作思路,为打赢创城攻坚战凝聚了力量。一乡三办和区机关各相关责任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由“一把手”牵头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和办公场所,确保创城工作做到专人专责。
二、常态化创城,提升工作实效
(一)上下联动长效管理,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区委与一乡三办和区机关各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象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创建目标,落实了创建责任。街道、社区实行“两级化”管理责任制,按照辖区“网格化”进行具体划片,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明确责任目标,保证创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将两个《测评体系》指标逐一分解,细化任务指标,量化工作标准。建立了领导包干责任,将辖区165个备检点,落实到区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细化分解到300余名直接责任人,建立起全覆盖、无死角的责任体系。区四家班子领导、部门挂钩联系街道、社区,主要领导率相关部门定期深入各街道、社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部署、落实到位,象山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金点子”工作督办会、创城工作分工协调会等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创城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提高创建工作效率。
(二)坚持创城惠民,提升群众满意度。牢固树立创城利民惠民的思想,突出重点街区、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坚持对市容环境卫生、车辆停放、沿街摊点等城市管理弱点、难点领域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克创城的难点,解决群众的痛点。对西门菜市,中山南路路段等重要市场和主要干道集中开展占道经营、违章乱建和机动车乱停放等一系列整治活动,定期巡查,巩固成果。各街道、社区也按照创城办的统一部署,加大对辖区内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与辖区沿街单位签定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共6926份,签订率达95.8%,并挂牌公示责任内容,加强管理监督。按计划投入经费用于市政设施改造,进一步强力拆违控违。市直部门、区机关各部门、中小学校等单位志愿者每周五到联系社区开展大清扫活动,宣传创城,清洁环境。
(三)扎实办好“金点子”,践行创城惠民。自全市开展“金点子”办理工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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