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总工会关于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涉及到每个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和保障,对于及时发现、调解、处理职工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劳动争议和纠纷,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供给发生较大变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型企业的劳动关系呈现不同特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亦面临诸多新的问题。2018年5月起,牙克石市总工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各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进行走访调研。
一、牙克石市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牙克石市现有国有企业33家,非公企业10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182家。全市共有职工39786人,成立工会326家,会员人数21249人。
(一)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建立了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总工会代表职工方、经济信息产业化局代表企业方,定期召开会议就全市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协调重大劳动关系利益,共同推进工作。根据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情况,又将市工商联纳入,和经济信息产业化局共同作为企业方代表,建立起了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协调机制。
(二)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
近些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劳动关系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集体协商,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共建共享,加强企业文化和职工队伍建设,发挥职能部门各自优势,积极推进了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1.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劳动用工申报备案制度
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来,牙克石市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增长,执行情况较好。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和续签劳动合同24783份,2018年新增1228份。
2012年,我市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截止目前我市网上劳动用工备案959户,涉及劳动者31427人。
2.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工作
2011年,牙克石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牙克石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员队伍,每年开展业务培训,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基础。
调查显示,凡是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生产经济效益普遍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普遍提高。2017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60 元,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500元。2012年以来,一线工人收入增长超过5%的企业达70%。我市现有建会企业153家,已开展集体协商企业134家、行业性集体协商1家(覆盖商家21家)。
3.广泛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2011年开始,我市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完善企事业单位调解、镇(办事处)调解、行业调解等多渠道、多层次的调解体系。截止目前,我市由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和各镇、办事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自行调解案件47起,化解纠纷隐患16件。2017年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84起。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推动了全市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发展,绝大多数被调查企业没有发生新的工资拖欠;大多数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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