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 牢记使命前行——安义县人民检察院陈根明同志先进事迹
陈根明,男,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获全市优秀政法干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市“七五”中期先进个人、全县先进工作者、全县优秀公务员等荣誉,记三等功一次,嘉奖二次。
善于学习,具有全面综合素质能力
作为年轻干警,他踏实勤奋肯钻研。他笔耕不辍撰写信息、宣传各调研文章等方式,全面提升了自己的各项能力。先后在新华网、正义网、江西政法网、江西省电视台、新法制报、江西检察、南昌检察等媒体和杂志发布信息、宣传、调研文章300余篇。
他通过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向领导和前辈请教、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各岗位办案锻炼,成长为综合写作能手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领域专家。所办案件成为精品案件先后在全国四级法院、检察院获评优秀案件或者典型案件。如2019年参与办理的全市检察机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安义县某局不全面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类十大典型案件。2020年办理的全省检察机关首例公民个人信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后,被江西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新法制报、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省取得较大社会反响。
精益求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作为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他积极坚持秉公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4年,太原市某区一居委会不服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向安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这起案件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审判程序监督权后,该院办理的首起审判程序监督典型案例。他经过前期扎实的工作,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将案件移送太原某区法院管辖。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该案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活动获得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称号(赣检民[2015]13号),并被高检院民行厅选入《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第二十一集)一书,成功入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助推法治江西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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