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全文2352字)

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
     
    教育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并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参与育人工作,形成了全社会与学校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但是,近年来,由于缺乏统筹规划,进校园活动过多,不少活动未遵循教育规律,未起到应有教育效果,反而使学校疲于应付,对学校日常教学秩序造成了干扰。为营造清静净心的校园环境,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减少学校非教学负担,切实提高进校园活动的成效,现就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面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不合理负担,遵循教育规律,精选活动内容,提高进校园活动教育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本实施意见中的进校园活动特指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开展,非列入课程标准纲要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进校园活动要通过灵活的开展方式和丰富的主题内容,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习兴趣,培养实践能力,使进校园活动成为学校教育活动的有效补充。进校园活动的开展要秉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生为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活动主办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校的基本功能是教育,核心任务是培养人。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活动;杜绝一切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杜绝一切相关部门为完成任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
    (二)坚持从严认定。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进校园活动,须统一由省教育厅认定,在各市、县(市、区)范围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统一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形成进校园活动清单。除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事先无法计划的活动外,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
(三)坚持规范管理。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管理制度,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统筹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通过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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