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高新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8月18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政治巡察。12月18日,巡察组向我单位通报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制定《韶山高新区党工委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由纪工委牵头督查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
(一)迅速传达落实,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高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对反馈意见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诚恳接受、认真整改,第一时间(当天)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统一思想认识,以“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为原则,研究部署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整改到位、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高新投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三个一批”(即立即整改一批,调查核实一批,逐步落实一批)为原则,统筹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抓整改,定期召开推进会议,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落实。制定了《韶山高新区党工委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围绕5个方面29个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拓展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思想教育、建章立制、从严惩处等方面共同发力,贯穿始终。围绕自身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从落实主体责任到权力制约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工作措施,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普查、梳理、修订和完善,共修订完善《韶山高新区“高新学堂”实施方案》、《韶山高新区接待暂行办法》、《韶山高新区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10余项管理规定制度和办法,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29个主要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和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也按预定方案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有些弱化,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政治领导较为缺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对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以来,共召开8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党建工作8次;组织调查核实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2次;于2018年1月25日组织支部书记开展了述职评议,对支部工作进行了总体考核。
二是落实《关于向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的通知》、《韶山高新区党建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党建指导员每月及时下企业指导1次支部党建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支部党建落实情况,并建立督查台账。整改以来,9名党建指导员对14家党支部各指导3次工作,开展调查核实工作2次。
三是及时将市委、市政府及市主要领导的指示、安排部署的任务安排到部门、到人到岗、明确完成时限。办公室每周对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建立了督查台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针对“韶山市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土地平整工程”、“高新区建设一期土地平整”两个项目的具体问题,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积极与项目负责领导、施工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留有谈话记录,还原了事实真相,为审计部门提供了有力证据,相关资料已提交至审计局。
2、关于思想领导没有落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了《韶山高新区“高新学堂”实施方案》,详细制定了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计划。
二是坚持“自主学”、“集中学”相结合,以“高新学堂”、“党日活动”、“道德讲堂”为载体组织党员对党章、十九大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利用“红星云”、“映山红***PP”,加强自主学习,全面提升党员理论知识素养,整改以来,以高新学堂为载体组织集体学习5次,以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集体学习4次。
3、关于组织领导明显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政令畅通专项督查”行动,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督察督办,按照“周督查、月督查、季督查”的原则,及时调度并上报各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目前,结合人事机制体制改革工作,已出台《韶山高新区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已将部门任务限期办结情况纳入部门考核结果,将个人限期办结事项纳入个人考核结果。
二是落实党建指导员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联点企业,并确保班子成员每月指导一次支部党建工作。整改以来,5位领导班子成员各下联点支部指导工作4次。
4、关于执政水平明显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密切联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思考,主动谋划,切实提高党工委班子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整改以来,以“高新学堂”为载体,邀请招商、征拆专家,分别开展了“专利保护”“招商引资”“征拆政策”等专题业务学习5次。
二是进一步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请示报告”等制度,提高决策科学性。整改以来,党工委会议共议定润泽新能源、卓尔特电气等重大项目入园、人事机制体制改革、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28项。关于高新区征拆指挥部补产情况说明、永义二期遗留问题情况说明已提交至巡察组。
三是根据《韶山高新区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将责任分解到部门,每半月督查一次,已开展7次督查。通过约谈三旺实业、新真喜等企业负责人,深入了解项目推进难点,并有针对性地位企业提供了解决建议5条,加大了项目推进力度。目前食品工业园中的食源路及附属工程已按市里下达指标完成任务,食品工业园中新真喜项目已与负责人协调收回其用地,国土局正出具土地收回方案;汇弘实业项目桩基础、护坡工程基本完工,正在办理环评和施工图审查;另外,三旺二期项目已确定与合作方方案,立项已完成,正进行初步设计;盛美食品项目正进行桩基础施工和初步设计审查;毛家食品与盐业公司合作项目因可行性研究报告未通过集团公司党委会,现项目停滞;狮山温泉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韶山市2018年重点项目安排表》,责任主体已调整至旅发。相关具体情况已向巡察组提交情况说明。完善项目招投标程序,目前所有项目均按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且四期厂房项目相关情况已向巡察组提交说明。
四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严把资金使用关,关于东泰翔峰项目相关情况说明已提交巡察组。
五是出台《韶山高新区决策机制体制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方案,明确招商项目决策等内容,严格落实项目准入机制。将退出机制订入《入园合同》、写入合同附件,实现招商提效,激发园区企业活力。
六是建立完善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加强现有企业培育和税收潜力挖掘力度,拓宽税源。2018年1月,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联点安排,对园区41家实体企业进行了大走访,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困难,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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