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
——在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的讲话
游劝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人才、技术、资金的流动,均呈现出向法治环境良好区域集中的规律,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了外商投资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制度,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政策,将改善营商环境举措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取得显著成效。在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胜利,推动湖北经济再出发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湖北疫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相继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30条”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要求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在刚刚召开的省委政法委干部会议上,省委应勇书记强调要“使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也即将首次听取省法院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将进行专题询问。这些都对全省法院发挥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天我们召开专题推进会议,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研究安排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刚才,群星同志通报了省法院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纪要内容,并就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部署。全省法院务必要高度重视,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与大家交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从某种意义上看,区域之间的竞争就是营商环境的竞争,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仅需要科学前瞻的顶层设计,更需要社会各方形成共识,特别是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形成理论认知和思想自觉。
(一)准确把握营商环境内涵和外延的新变化。营商环境包括的内容有很多,有宏观的也有微观的,主要包括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以及法律要素等等,是一个涉及很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我反复讲过,过去我们讲一个地方营商环境好不好,讲得比较多的是有没有土地和税收的优惠政策、有没有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有没有完整的产业链支撑、有没有便捷的物流交通条件。但是随着国家对土地税收政策的收紧,随着信息化时代交通、通讯和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在现阶段的区域经济竞争中,这种传统的因素已经不再是决定一个地方投资环境优劣的主要因素。当前真正在投资环境中不断上升凸显的、最为关键的就是法治因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强调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二)准确把握法治因素对投资环境的重要意义。“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总书记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深刻指出了营商环境是重要的发展基础。省委应勇书记也强调,“一个地区要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而法治正是投资软环境的核心,在区域竞争中,一个地方坚持依法办事的程度如何、保护企业权益的水平如何、社会和谐稳定的状况如何,反映的就是当地营商环境中法治化程度的高低,是决定一个企业投资与否的重要因素。对这个问题,全省法院都要有紧迫感。我们都知道拉动经济发展有三驾马车,即外贸、内需和投资。从目前来看,因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外贸萎缩、内需不振在今年第一季度显得特别明显,第二季度虽然有所改善,但全面复苏仍然还有一个过程。在此背景下,投资对湖北经济发展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投资是有限的,竞争必然更趋剧烈。全省法院都要清醒认识到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在当前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灾后重建、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紧要关头,更需要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来湖北投资,推动湖北经济再出发。
(三)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党中央审时度势,未雨绸缪,采取了一系列直面问题和克服困难的积极举措,先后提出了“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无论“六稳”还是“六保”,都直接或者间接地与市场主体、与营商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人民法院作为唯一能够通过发挥职能作用,既惩治破坏市场规则、损害市场主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又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还能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最全面最彻底司法保护的司法机关,理所当然的是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实践经验表明,一个地方投资环境好,一定有审判机关的贡献,一个地方投资环境不好,也一定有审判机关的责任。全省法院都要准确把握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切实把审判执行工作摆进去,全力解决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尽最大可能做有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事情,竭尽全力防止出现有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象,从而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更好地增强市场信心、社会信心、企业信心,努力让遭受疫情冲击、重创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活下去,努力让广大群众有业可就。
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的核心作用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过程中,全省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大事,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就是要跟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保持一致。要做到保持一致,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二是具体行动。因此,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都要高度重视学习的重要性,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政策要求。通过学习,在理论上、思想上真正认清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中的地位作用和重要责任,通过思想自觉促成行动自觉,真正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把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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