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坚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集中解决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题。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具体目标为: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微克/立方,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全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减排量*吨。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得到进一步提升,2022年地表水水质(主要指标24项)稳定达到“十四五”考核标准要求;湖泊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湖泊水面减退速度进一步放慢,湖体水质主要监测项目浓度值进一步降低;全市城市(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除本底超标外,水质达到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方面。要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调查,组织编制全市粮(油)生产旗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加大治理力度。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强化监测、监控、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水平,通过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真正实现“智慧生态环境保护”。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1.全面打响、坚决打好治气、治水、治土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赢空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方面。一是加大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力度。2022年集中力量完成*电厂、*电厂、*电厂、*电厂4家火电企业7台火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二是进一步控制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浓度达标和总量许可双重管理;三是全面开展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在2021年的基础上,2022年重点抓好中心城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型煤发放、生态环境保护炉具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为2022—2025年全市范围的燃煤散烧治理打基础。四是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浴炉全部完成淘汰,严防死灰复燃。启动对重点区域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五是强化低空扬尘污染控制。工业企业堆场要达到扬尘污染控制要求。所有城建施工工地均要符合绿色施工标准,加大城市道路清扫频次,提高机扫水平;六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政策,完成淘汰任务,实施道路尾气实时监控;七是继续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基本完成石化、化工、医药、表面涂炭、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对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2)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一是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2022年全市13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中水回用工程,出水达到一级***要求。同时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现有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二是深化工业污水治理。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园区,2022年必须开工建设,当年完成率不低于80%,同时对现有的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实现对现状特征污染物的达标处理;三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动列入《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四五”规划》的兴和县126个建制村和*市52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别是中心城区水源地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依法取缔和清除饮用水水源地违规建设项目、排污口及其它污染隐患。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五是强力推进重点湖泊、河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两海两河”开展整治。确保年度任务全部实施到位,不断改善重点湖、河的水环境质量。六是加快开展加油站双层油罐改造工作,2022年完成率不低于50%的加油站改造任务。七是按期完成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涉及的*县卧佛下国家地表水考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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