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镇应对建筑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建筑安全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建立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全面协调处置建筑安全突发性事件
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国土所、村建站、党政办、派出所、交警队、财政所、民政办、司法所、安监办、消防支队、农服中心、社保所、信访办、电信公司、供电所、卫生院等。
建筑安全施工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职责:启动预案;决策重大应急处置事项;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建筑安全施工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职责:在指挥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村建站、安监办、国土所职责: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建筑安全突发性时间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交警队、消防支队、司法所职责:组织公安部门开展事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抢险救援、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社会稳定。
卫生院职责:组织和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党政办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协调工作。
民政办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社会捐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做好无自救能力、符合救助条件灾民临时生活的救助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单位和个人应服从指挥长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2.日常办事机构
镇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建筑应急办)设在村建站,办公室主任由村建站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镇建筑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以及建筑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同意接警和信息研判、报送工作。
3.指挥机构
发生建筑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组建现场指挥部。主要的职责是迅速查明事故情况;贯彻实施上级领导的应急处置决策。现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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