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3003字)

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北大荒农垦集团(省农垦总局)、龙江森工集团: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办发〔2020〕6号),现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突出严防严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坚持将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坚持分区、分级、分类、稳妥、有序原则,按照当地指挥部统一部署,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逐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以“老年人返院和工作人员返岗、新入院老年人和新招聘工作人员、院内工作人员轮休”为重点内容的恢复服务工作。高度重视人员流动风险,不搞“一刀切”,持续完善和落实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牢牢把住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关口,严格执行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各 项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二、加强联防联控,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一)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各地指挥部要将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养老服务作为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统一部署调度和检查指导,组织开展本地急需返院和新入院老年人以及院内工作人员情况摸底,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分区分级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指南》(附件 1),确定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返院入院的条件、程序和分批实施名单,加强工作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稳定。继续实施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包保责任制,确保织密守牢防线。
    (二)进一步压实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持续完善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明确并严格落实各岗位和服务环节的职责任务,如发现异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风险处置工作。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各地要继续强化民政、卫生健康(疾控)、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和公安等部门合力,做到共同参与、各司其责,把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共同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防火安全、人员管理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起主管责任,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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