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建设高素质学生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做好新形势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对于提高学生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两个100年”目标、实现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院党委及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在校学生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政治热情很高,学生党员数量逐年增长,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得到发挥,有力促进了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学生党员教育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党员管理服务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个别学生入党动机还不够端正,少数党员政治素养不高、组织纪律意识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学生党员的作用发挥,抑制了学生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抓手,以完善管理为基础,不断提高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学生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严格坚持标准,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
1.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结合高校学生的特点,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具体标准,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师生评议、学习情况与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唯一条件。
2.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采取团组织推优、党员和群众推荐等方式,在申请入党学生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所属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进行全面审查。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学院党委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学院党委一律不予承认。
3.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统筹协调,综合平衡,分层次,分类别,研究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建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和指导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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