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信息化与监督工作的结合点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开展监督,找准信息化与监督工作的结合点,增强信息化助力监督的能力,提高运用大数据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本领。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和大趋势。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深入发展,也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许多新机遇新挑战。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监督,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力量不足和“信息不对称”。从现实看,大量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是在信息高度垄断的情况下完成的。信息化作为重要的技术保障,通过嵌入监督各环节各方面,有利于整合监督力量,打破“信息不对称”,在创新监督中大有可为。 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增强监督合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各类监督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一种监督都会对其他监督产生重要影响,也都需要其他监督协同配合。信息化具有四通八达、广泛连接、高效便捷的特性,通过构建数据共享平台,把各类监督信息和成果数据汇聚起来,可以实现信息和成果的共享利用。一方面,应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加快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支撑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国际追逃追赃等各业务流程,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共享交换系统,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衔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另一方面,应在纪检监察系统外部推进监督贯通平台建设,引进发改、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的监督数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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