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地质环境管理升级(全文3199字)

新形势下的地质环境管理升级
   前言:江苏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一方面,区域地质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产生了水土环境污染、矿山环境破坏等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部分地区甚至接近或达到地质环境承载力的上限;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的要求更为迫切,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农业生产等地质环境变化驱动力发生显著变化,提高效率、提升质量的开发利用模式将成为主流,为主动适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式,我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这就给地质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倒逼地质环境管理措施的升级。
    一、地质环境问题加剧
   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资源大量开发利用带来的地质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已成为我省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需要认真面对的地质环境问题。
   首先,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重金属污染较重,酸化现象突出。重金属污染很难自然降解,长期蓄积而破坏土壤的自净能力,并被植物根系吸收。土壤酸化则促进有毒元素的释放和活化,进一步加重水土污染。两者均可造成农作物减产或产出有毒粮食,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其次,地下水质量总体差强人意,超标组分主要为锰、碘化物、氯化物、总硬度、铁、溶解性总固体、三氮以及少量的重金属砷、汞和有机物苯并(a)芘等。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不到4%,而符合Ⅳ-Ⅴ类水质标准的占到70%以上,远高于全国所占比重。
   再次,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态势严峻,突出反映在占用与破坏土地资源、破坏自然景观或地质遗迹以及因不当开采导致的水土、大气和放射性污染等方面。截至目前,全省因矿山开采占用和破坏的土地面积达到425.1km2。与此同时,露采矿山的采掘作业对自然景观或地质遗迹的肢解和蚕食使青山绿水变得千疮百孔;水冲式采矿工艺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河道和池塘;矿石爆破、粉碎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造成周边大气污染;部分矿石中含有放射性元素,开采后被随意堆放和曝露在外,成为新的放射性污染源。
   此外,地质灾害呈现易发频发趋势,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以及地面塌陷等。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沉降量大于0.2m的沉降面积达到11000km2,占全国地面沉降总面积的14%。全省尚有处于轻微活动状态的地裂缝9处;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197处(含大型以上10处),威胁人数近7000人,威胁财产5.6亿元;岩溶地面塌陷坑42个,采空地面塌陷隐患区31处,威胁人数约5500人,威胁财产6.9亿元。
    二、地质环境保护需求
一是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在制度建设方面,虽然相继出台了《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但因地质环境管理对象复杂、内容广泛,且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容易造成管理职责模糊地带。因此仍需完善细化,形成权威性高,覆盖面广,系统性、综合性的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在组织建设方面,目前省、市级的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基本健全,但县级地质环境管理力量较为薄弱,个别县甚至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地质环境管理机构,更没有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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