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的文明观和文明态度(全文2471字)

中华文明的文明观和文明态度
在历史上,中华文明与亚洲其他文明曾有过丰富的交流,这种交流促进了中华文明和亚洲其他文明的多彩发展。文明的通畅交流,依赖于一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中华文明与亚洲其他文明的丰富交流,就中华文明的方面来说,是依据于中华文明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尤其是“和而不同”的观念。  《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期史伯的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同是单一性的重复,和是多样性的协和。这种思想认为,不同事物的调和配合是事物得以产生的根本,相同事物的单纯重复却不能生成。在这个意义上,多样性的存在是生成新事物的前提,如五行是五种最基本的元素或材料,由五种不同的元素或材料相互结合而能生成一切事物,单一的元素则不能生成。这种推崇“和”而反对“同”的主张,后来被孔子概括为“和而不同”的原理。这种思想明确反对单一性,认为多样性才是繁盛发展的根本,强调多元要素的调和、配合、结合远远优越于单一性,单一性只能阻遏生成发展。这是一种真正的中国智慧,也是一种价值理想和态度。  《左传》记载了春秋后期的智者晏婴关于“和”的思想:“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这也是认为不同事物的调和、互补才能满足人们社会文化实践的需要,多样性、差别性、他性的存在是事物生长的前提,差别的多样性的调和才是生生的根本条件。这种强调多样性的辩证思维在孔子以前已经发展,经过孔子的总结,成为中国哲学固有的崇尚多样性的思想资源,并广泛应用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和而不同”的观念为中华文明对于文明交流和文明多样性的态度提供了世界观的基础。  “和”不仅是多样性的协和,它所具有的一般和谐或普遍和谐的意义,更在中国文明早期便开始发展。《尚书·舜典》记载,帝舜命其乐官通过诗歌音乐,达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说明古人非常重视音乐的和谐作用,并期望歌乐的和谐能使人与神能达到一种和谐的关系。春秋时代的人继承了这种思想,也主张通过各种乐声之“和”,扩大到超越人间的“和”,即“以和神人”,体现了早期智者对宇宙和谐的向往。古代中国人反复地以声乐之和比喻世界各种事物之间的和谐,从而成为一种文化的普遍追求。又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晋侯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中国古人将音乐的和、谐作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族群与族群、人与天地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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