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评2020年度涡阳县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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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开区)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优秀女性为榜样,引领激励全县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喜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涡阳建设贡献巾帼力量,县妇联决定开展2020年度涡阳县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及评选名额
2020年度涡阳县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推评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各镇(街道、经开区)妇联、县直妇委会为候选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择优等额向县妇联推荐候选名额。评选涡阳县三八红旗手80名,县三八红旗集体6个。
2.社会化推荐。社会化推荐涡阳县三八红旗手共12名,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形式参与活动。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妇〔2017〕36号)文件,参评涡阳县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人员和单位须体现先进性和新时代新要求: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特别是在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系列行动中,成绩突出,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身体力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支持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更好地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4.推荐三八红旗集体的单位除符合以上条件之外,该单位或组织女性比例应不少于60%。
5.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不重复表扬。
6.妇联系统干部及单位的参评比例不得超过10%。
8.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再补充推荐。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可启动推荐评选工作,层层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公开社会推荐渠道,丰富群众参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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