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实情况的调研
牙克石市总工会 李艳妹
自国务院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来,牙克石市总工会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组织各基层女职工深入学习,动员广大职工参加《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营造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推动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新时期,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牙克石市总工会组织人员分别对我市女职工人数相对较多的20家大中小企业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实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对基层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对当前女职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现将此次调研做如下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已建会企业168家,全部建有女职工组织或设有女职工委员。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依据,加强源头参与,及时反映女职工的呼声,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此次被调查的20家企业都能够正常运转,效益较好,能正常发放工资。经过调研发现大部分企业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有一定了解,能够重视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意识正在逐步增强。
1.调研采取的主要形式。本次调研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发放个人问卷100份,回收100份,有效率为93%。召开座谈会2次,有65名女职工代表、工会干部和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2.调研涉及的基本范围。本次调研范围涉及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20家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问卷调查兼顾电业、煤炭、金融、制造、服务、餐饮等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和不同年龄的女职工群体100人,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用人单位执行《特别规定》的情况
1.20家企业工会组织都比较健全,有女职工委员会或设有女工委员,全部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2.大部分工会女职工活动能够正常开展,“三八”节期间,除个别个体私营企业外,各基层工会女工委都组织女职工开展庆祝活动。
3.国企和大的私企为职工缴纳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五险,小的私企有的只缴纳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医疗和生育险,还有3家小个体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任何保险。
4.调研的20家企业中,国企和大的私企共5家能够做到一年一次对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
5.能够基本保证女职工享有法律规定的产假待遇,无怀孕期间开除女职工现象。
6.20家企业都能做到及时将怀孕女职工调离污染作业岗位,有夜班作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后,全部调整适宜岗位工作,使怀孕女职工不从事夜班劳动单位达到100%。
三、用人单位执行《特别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内容不规范。虽然所有企业都签订了女职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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