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卡通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全文2426字)

校园一卡通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是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广大师生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实现高效的管理,为规范校园卡工作人员、校园卡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和学院内所有校园卡消费场所(以下简称“商户”)的使用行为,为确保校园一卡通各应用系统运转有章可循,制定《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二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管理由财务处、后勤事务管理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及信息中心组成,主管院领导任组长。其职责是领导、监督和协调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对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三条 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卡务中心”)设在信息中心网络科,是校园卡的日常管理与服务部门。负责校园卡卡务管理、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维护、应用推广、一卡通终端设备运行管理以及相关部门应用中的问题协调等工作。财务处和后勤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商户管理、财务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各应用子系统由使用部门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设业务管理员一名,负责相关工作协调。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五条 一卡通网络是校园网中的独立专网,为保障一卡通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未经学院信息中心许可,任何设备与系统不得接入一卡通专网。

第六条 为保证系统的安全,一卡通系统的设备只可用于一卡通业务的管理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接入设备严禁运行与本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和文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病毒的侵害。

第七条 接入一卡通系统专网的应用服务器、网络交换设备和线路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

第八条 各用户单位要加强一卡通设备的保养、维护、管理工作。部门管理员要培训所有一卡通系统使用人员,普及各项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知识。

第九条 用户单位发现一卡通系统或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可先按检修规范进行自检,如不能解决应及时通过部门管理员报修给信息中心,由信心中心协调厂家处理。

第四章校园卡使用规定

第十条 可以使用校园卡的系统包括校内各类消费、图书借阅、数字迎新、水控管理、电控管理、公共机房管理、活动场地管理、银行圈存等子系统。

第十一条 校园卡由用户本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请勿对校园卡烘烤、割、刻、打孔、水浸,避免被硬物冲击、磨损,严禁与磁性物体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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