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41号)要求和省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将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纳入县一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中,作为重要任务加以推进,利用年底前2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深究根源,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同时,认真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秉公执法执纪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二、范围对象
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在职干部。
三、整治内容
一是不作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工作思路不清,不愿为、不想为,在位不谋事,出工不出力,占职不尽责,履职不到位,在岗不在心;工作倦怠,执行不力,松松垮垮,敷衍草率不在状态,对上级要求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散,不按规定请销假,上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号,签到代签,上班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开会学习玩手机、打电话、窃窃私语,打瞌睡;工作马马虎虎,粗枝大叶,办事态度不好、业务水平不精、工作能力不足、不依法依规办事,工作作风不实,缺乏精品意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
二是乱作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没有法定依据行使职权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故意曲解或变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给企业生产经营设置障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的;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搭配收费的;故意刁难当事人,强制其接受指定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利用职权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是、为所欲为的;干扰或影响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查处的等。
三是贪腐谋私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的;插手工程建设、企业重组、土地征用、矿产资源、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从中牟取暴利的;搞节日腐败,收受“红包”,索取贿赂的;挪用巨额公款,用公家的钱比用自家的钱还方便的;出差旅游特殊化,用公款报销私人家庭花销的;利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套取骗取燃油补贴、粮食直补等国家补贴补助、惠民资金的;不严格依法行政,滥用权力,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等。
四是执法不公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循私枉法以案谋财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以罚谋财、“钓鱼执法”执法的;贪图私利,吃请受礼的。违法办案粗暴办案的;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的;办案不透明、程序不公正的;玩忽职守压案不办的;信访案件该受理而不受理,该纠正而不纠正的;以权压法、违法干预办案的;道德缺失,生活腐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等。
四、方法步骤
(一)进行专题研究。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工)委(党组)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组部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52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