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课堂】如何鉴别“两面人”违纪行为
【典型案例】 张某,中共党员,***市某国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在担任该国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大讲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在党委会、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会议上讲忠诚、干净、担当,表面上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亲自主持制定公司廉洁工程建设实施办法,严禁任何人打着他的旗号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多次声称拒收他人所送财物,伪造清正廉洁形象。 经审查调查,张某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利用一把手决策权大搞权力寻租,无视纪律和法律法规规定,频繁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组织就有关工程招投标问题多次对其函询时,不但不珍惜组织给的机会,反而满口谎言,用外表“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掩盖其违纪违法、腐化变质的本质。 【分歧意见】 本案的焦点是张某的行为在涉嫌受贿犯罪的同时,是否应当认定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正廉洁形象,是为了掩盖其违纪违法问题,对其全部行为按照涉嫌受贿犯罪做单一评价即可,无须在X纪层面单独作出评价。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满口谎话,用外表“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掩盖其违纪违法、腐化变质的本质,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构成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评析意见】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可从以下角度对张某的行为进行分析。张某行为既符合权钱交易的受贿犯罪构成,也符合“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构成,虽然系同一行为,但犯罪和违纪评价的角度和依据不同,因此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应当在认定其涉嫌受贿犯罪的同时认定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张某表面伪装忠诚、清廉,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张某在人前高唱理想主义,表面上装作勤奋敬业、公道正派,貌似忠诚老实、朴素正直,长期用假象欺骗组织、蒙蔽群众,挖空心思搞廉政制度,用外表“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掩盖其违纪违法、腐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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