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全文2024字)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6年8月31日下午,李康副区长在区行政中心1号楼339会议室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强村有关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区老促会会长项岳华,区府办林建勇,区委组织部张峰,区委农办姜文龙、卢恩波,区民政局卢旭,区财政局李学杰,区市场监管局王大丰,区国土资源分局胡潇潇,区国税局舒良木,区地税分局黄显锋,新桥街道张桥,娄桥街道徐寿东,潘桥街道陈森若,郭溪街道陈坚,瞿溪街道陈理义,三垟街道胡志方,茶山街道姜振林,仙岩街道邵连敏,丽岙街道王益华,泽雅镇黄建东,瓯海农商行潘志坚,瓯海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朝霞,瓯海铁路开发公司黄敏祖。现将会议讨论明确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委农办、瓯海农商行、瓯海农合实业发展有限业公司关于强村公司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成立强村公司,打造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创新载体和平台,对促进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探索建立强村惠民长效帮扶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各相关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强村公司做大做强。
二、会议明确:
(一)关于强村公司组建有关问题。1.成立由瓯海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1个薄弱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见附件1)。瓯海区老促会下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组成的瓯海区强村公司。其中,泽雅镇7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以村村联盟方式确定不超过23个代表村作为公司股东,具体由泽雅镇负责,联盟协议由区委农办牵头负责,区法制办做好配合工作。2.公司总股本为3000万元,瓯海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780万元,瓯海区老促会下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200万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资合计2020万元,其中25个平原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出资20万元,泽雅镇联盟代表村按联盟个数村确定出资额度(涉及的76个村每个村出资20万元);股东股份按出资比例确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事宜需经村民(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营业执照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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