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事项。
4.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
5.积极为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6.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
7.经常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工作。
8.建立和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库,大力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
9.定期向同级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坚持原则,一丝不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刻苦钻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严密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严防失密、泄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5.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对收集的材料要详细登记、认真鉴别、及时入卷归档。
6.严格履行查(借)阅干部档案登记、审核、签批程序,对查(借)阅干部档案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提供利用;对查阅后的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及时完好地归入库房。
7.热情接待查(借)阅档案人员,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8.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的交接工作。(头条号:如来写作网,QQ3231169)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2.建立、完善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单位)的联系制度和材料收集网络,主动争得各部门(单位)的工作配合,对应收集归档的材料要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归档。
3.收集补充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内容真实,文字清楚,手续完备,规格一致(19cm×26cm),严禁将复印材料及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纯蓝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的材料收集归档。凡属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材料形成部门,限期重新补报。
4.各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认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的要求,将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报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或滞留档案材料。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认真审查、鉴别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将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及时归入干部档案。
2.对经鉴别内容不完整,来源、时间不明,字迹模糊不清,打印书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接收、不归档,并限期更换或待补办完手续后再归入档案。
3.对犯有严重错误或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干部,经党组织审查,做出处理结论后形成的正式材料可归档,在未做出结论之前不得归档。
4.经鉴别,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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