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意见》(湖人大督〔2018〕6号)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按照监督意见,提出对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文化发展内涵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按照《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委办发〔2016〕45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有序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的总体布局,加快推进市美术馆、市非遗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到“十三五”末,基本达到市有“五馆”、县有“四馆”的建设目标。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家讲座、编印学习资料、开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并把其纳入党校培训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一把手的法治意识。在每年举办的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和“文化礼堂”管理员培训班的课程安排中,邀请省级以上专家学者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的解读。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和宣传栏等媒介以及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方式,结合“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全民阅读节”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格局。定期召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小组会议,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工作。加强在整合各部门资源、按需供给产品服务和优质资源下沉等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一盘棋”的理念,协调联动、整体发力,共同完善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机制。
二、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促进文化产品惠民
一是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质量。把“互联网+”思维内化为文化产品供需的驱动力,不断完善“湖上云”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运用电脑、手机等各类终端,通过自主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53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