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全文1724字)

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二级学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认真贯彻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总则

(一)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学院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最高决策机构。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院长、支部正副书记、副院长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商定,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三)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且正职又不在学校时,也可由副职主持。

(四)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要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

(五)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或推迟会议的召开。

二、议事范围

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

(一)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学院党政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二)按权限研究决定教学、科研、管理和规划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重要改革措施、规章制度;专业建设、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人事调配、职称评聘、招生就业、学生管理、考核奖惩、联合办学;年度经费预算、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等。

(三)研究决定学院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稳定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54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