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全文1234字)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为保证学院各项事业顺利开展,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务委员会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组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二、民主决策制度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励;

4.学院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学院学期工作计划非中长期发展规划;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经费安排、财物分配;

9.招生、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工作;

10.其他带全局性的工作。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书记、院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不得搞临时会议,议题应有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54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