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为保证学院各项事业顺利开展,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务委员会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组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二、民主决策制度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励;
4.学院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学院学期工作计划非中长期发展规划;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经费安排、财物分配;
9.招生、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工作;
10.其他带全局性的工作。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书记、院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不得搞临时会议,议题应有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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