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社区治理发展的建议(全文2025字)

※背景情况※
  某小区于2006年建成,多年来小区矛盾不断,常年物业费收缴率40%以下,部分业主多年不缴纳物业费,最长达十年以上。该小区建设立项为普通商品房。之后东区约440户用于安置动迁居民,西区400余户系通过购买商品房获得业主资格的居民。该小区前期物业公司为***公司,2018年***公司被解聘,后B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管理。该小区主要矛盾为:
  1、东区业主认为自已的房屋是动迁配套商品房,不应按普通商品房的标准收取物业费。虽经法院判决认定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房且物业服务标准相同,但多数业主坚持认为小区两个门,一边是商品房,一边是绿化带里种菜的动迁房,依旧不主动缴纳物业费。
  2、***公司提供服务质价不符,业主反映小区里存在违章搭建、业主遭窃、小区公益收入不公布,安保人员配置不符合标准等情况。后经法院判决认定***公司的确存在一定的管理缺位,对相应期间的物业费进行了酌减。此后,因***公司后续服务仍未改善,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3、业主得知***公司将被解聘,通过微信群抱团,大部分业主不再向***公司缴纳物业费,双方矛盾激化,***公司拖欠公共电费,导致在B公司服务期间小区公共部位停电,引发居民与B公司的新一轮矛盾。
  4、业主反映业委会成员不作为、乱作为,或存在谋取私利:比如选择维修基金开户银行时存在猫腻,侵害业主利益,***银行开户有5万元开户奖励,而业主委会员工作人员在明知的情况下,选择去B银行开户,B银行的开户奖励是提供给业委会一套银行退下不用的办公桌椅。
  5、业委会成员不稳定:业委会组成人员因在工作中受到业主的辱骂甚至是威胁,几次下来,业委会工作人员觉得本就是公益从事业委会工作,如此受委屈不值得,便纷纷提出辞职。
※问题及分析※
  难点总结:
  1、社区治理的复杂性,单靠市场规则不足以处理:该小区较为典型,一半业主为老旧社区拆迁安置户,现在缴纳的物业费标准超过其心理预期,产生了“剥夺感”,因此拒交、拖交物业费。同时两边人员结构不同,小区管理水平未能跟上,导致小区现状产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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