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生态,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夯实基础人才保障,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9】37 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大学生购房补贴。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特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取得技师证书的毕业生,5 年内(从缴纳社保之日起算)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 20%、15%、5%、3%,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 25 万元、20 万元、15 万元、3 万元房票补贴。(牵头部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二、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真实租房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给予最长为期 3 年的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技师分别每年给予 12000 元、9600 元、6000 元。台州大专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玉就业创业的,租房补贴标准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执行。(牵头部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三、加强人才社区建设。3 年内配置“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累计达 2.5 万平方米,其中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面积用于高校毕业生临时住宿。(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人才办)
四、落实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在购买玉环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牵头部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保障中心玉环分中心)
五、实施“智汇玉环·才聚天下”四季巡回引才活动。积极参加台州市“智汇台州·才聚天下”四季巡回引才活动。对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招聘活动的企业,按照市外省内每次 1000 元、华东地区每次 2000 元、华东以外地区每次最高 3500 元,给予企业招聘补贴;对应邀来台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大型招聘活动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市外省内每次300 元、华东地区每次 500 元、华东以外地区每次 1000 元,给予应聘补贴。结合引才活动,同步开展玉环城市魅力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玉环城市环境、创业创新环境和人才政策。(牵头部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六、实施“玉燕归巢”行动计划。完善“在外玉环籍大学生信息库”“在读硕博人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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