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局党组决定在12月9日“党风廉政教育日”到来之际,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党性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加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清正勤廉履职,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凝心聚力,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在“12.9”期间,围绕“五个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系列活动。
一是举办一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以党组中心组带机关的学习形式,认真学习原文,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科学内涵。学习中坚持把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和加强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以学习成果的深化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水平新的提升。
二是观看一次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两部中纪委制发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专题片(由监察室负责落实)。
三是安排一堂反腐倡廉专题党课。邀请市党校教授授课,围绕当前十九大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讲解(由政治处负责联系落实)。
四是组织一次学习体会交流。由机关党委提供讨论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每个党员干部要联系实际,对照新党章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查找思想认识和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文章,报送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
五是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心采取分层次方式进行,即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处室每一个党员干部分别谈心,廉政谈话以集中谈话为主,必要时可以进行个别谈话。
三、活动时间
学习辅导安排在12月5日前;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安排在12月7日(星期五)下午;学习体会交流安排在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专题党课安排在12月上旬;廉政谈话安排在12月5日—15日期间。
四、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12.9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纯洁党风、改进作风,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举措,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带头自查,带头整改,做出好样子。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确保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
2、要注重实效。“12.9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时间跨度长,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照活动方案,按时完成任务。在听课时要认真做好笔记,在体会交流时要积极发言,在廉政谈话时要敞开心扉,确保此次活动入脑入心。
3、要严明纪律。“12.9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事关党风党性X纪,事关队伍素质,事关机关形象。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严禁流言蜚语,严禁消极怠工。为防止活动中出现走过场的现象,监察室要对活动全过程实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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